编辑: xiaoshou 2019-07-08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 2017年度招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是消防部队干部生长的重要来源之一.

随着重庆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高素质人才补充到部队,担负起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重任.我们热忱欢迎有志于献身消防事业的应届青年毕业生到重庆消防部队建功立业.

一、部队情况简介 公安消防部队是纳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一个警种,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公安消防保卫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双重职能.消防部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解放军同等待遇,人员配额为国家兵役制,人员工资、服装及生活费由国防经费支出.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又称武警重庆市消防总队.受公安部消防局和重庆市公安局双重领导.总队机关设在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北路77号,总队在各区设有消防支队,各县设有消防大队,并设有特勤、水上、轨道交通等专业消防支队.担负着全市消防监督执法、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是一支涉及专业面广、技术相对密集的公安现役部队.

二、接收数量 总队2017年度计划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5名,其中,女生3名.

三、接收专业 学科门类 专业名称 数量 法学 法学

3 思想政治教育

1 教育学 教育学

1 体育教育

1 文学 汉语言文学

2 秘书学

1 新闻学

1 广播电视学

1 理学 化学

1 工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土木工程

1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1 建筑学

1 消防工程

1 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

1 管理学 会计学

2 财务管理

1 审计学

1

四、接收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合格,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志愿献身于公安消防保卫事业,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二)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重点接收国家

985 工程、 211工程 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凡院校性质不符的一律不接收.

(三)专业对口,学习成绩平均良好以上.学历、学制、专业内容、培养方向、课程设置符合接收要求,必须能按时取得本科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凡专业不符(含相近专业)的一律不接收.

(四)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

(五)年龄在24周岁以下(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即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

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凡超龄的一律不接收.

(六)本人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安心服役,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接收: 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消防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予接收:

(一)资格审查、知识能力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心理测试、政治审查一项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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