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9-07-08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格学院出入制度,维护校园秩序,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现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凡进出车辆一律凭《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车辆出入证》进入,出租车一律不得入内;

本校教职工车辆到学院保卫处登记领取《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车辆通行证》,出入校门时将通行证放于车辆前窗,夜间请主动出示.

二、凡携带公物出校,必须接受校卫队员的检查,交验主管部门盖有公章和经手人签名的物品放行证.

三、凡携带私人物品出校,凭本人有效证件,经检查登记方可放行.

四、携带违禁和剧毒、易燃、易爆、挥发性化学品进入学校,必须持有关部门的证明方可进入.

五、任何人不得在校门口与执勤人员闲谈、嬉笑,以免影响工作.

六、夜间22:00后,学生一律不允许外出,特殊情况检查并扣留本人学生证.

七、教职工均应自觉遵守,共同维护校园秩序.对违反规定不接受校卫队员的检查、无理取闹,妨碍校卫队员正常执行任务者,由保卫处酌情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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