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07-08
昆山市教育局 昆教〔2019〕108号 昆山市2019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昆山开放大学,各中小学、成教校、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9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以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勇当 两个标杆 落实 四个突出 建设 四个名城 十二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为指导,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完善学前教育阶段招生改革和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应对新一轮入园高峰.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举办学前教育.努力办好每一所幼儿园,满足辖区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需求.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办为主,民办为辅的原则.合理配置辖区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鼓励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加强民办园管理与指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普惠性服务,满足家长不同需求. 2. 坚持相对就近,方便入园的原则.以 相对就近、免试入园、便民利民 为出发点,公办幼儿园继续实行 零择校 ,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优先解决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有序解决非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各类幼儿园应适度控制班额,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3.坚持政府统筹,教育主管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每一个昆山户籍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有条件的幼儿园要接收并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障适龄儿童提供融合教育,尽最大努力接纳符合报名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需求.各区镇可根据辖区内学前教育资源和当年度生源情况,依据昆山市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出台具体的招生细则.

三、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办法

(一)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服务区制的幼儿园区域内的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30日~6月7日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原中国昆山网),点击 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系统 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rx.ksedu.cn进入报名系统 ,按《昆山市幼儿园入园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先注册报名信息,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房产证的,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可填报所在服务区制的幼儿园. 2.现场材料审核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8日~9日,到所填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8日~9日,到所填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3.招生录取 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多余的空额学位,综合考虑房产、社保等因素,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于6月17日前公示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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