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9-07-08
内教安〔2013〕109号 关于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夏季即将来临,大雨、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及其引发的洪水、泥石流、滑坡、雷击等自然灾害和极端气象灾害对学校及其师生安全构成威胁的风险有所增大;

受气温高的影响,容易引发学生中暑、溺水等安全事故;

初夏又是肠道疾病易发时期,稍有不慎极易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和出现传染病疫情.

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学校要进一步根据夏秋季节学校安全特殊情况,找准薄弱环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工作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现就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自然灾害预防工作 在汛期前,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要主动会同国土、气象、住建、公安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学校校舍建筑及设施再次进行认真排查,检查重点是泥石流沟口、堆积扇、靠山、靠崖以及工程施工场所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学校和沿河、沿江、沟口等容易受洪水灾害危害的学校及C级危房、小青瓦房等校舍.排查要有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二、做好食品卫生防疫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食品饮水卫生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食品试尝留样、餐具清洗消毒等制度;

严把食品安全烹制过程关、成品入口关.不得向学生售卖凉拌食品、发芽土豆、剩菜剩饭;

不得购买、使用地沟油、棉籽油、潲水油.对乡村小学、偏远地区和山区学校等条件相对较差、管理相对薄弱的食堂,学校必须落实专人,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要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配合,积极配齐卫生防疫设备和药品,要落实传染病和疾病的防控措施,切实预防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三、做好溺水事故防范工作 夏秋季节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学校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溺水事故的防范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校内水域(化粪池)的防护栏杆、禁止下水警示标识等安全设施.要主动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请求他们的支持和帮助,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水域的安全管理;

要进一步采取适当方式,将学校作息制度、作息时间、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告诉学生家长,请家长切实履行对学生的监护、教育、管理责任.有游泳池的学校要加强游泳池管理,确保学生游泳安全.

四、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要求,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制度和档案建设,明确消防重点单位(部门)及防火要求,落实消防责任和措施.要根据消防安全需要,努力增加投入,保证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图书馆(资料室)、实验室、体育场馆、礼堂等重点部位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校园火灾.

五、做好避雷设施维护工作 夏季时节,雷雨天气明显增多,为保障学校建构筑物和师生安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健全校园防雷减灾制度,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和燃气用具、用电设施的使用管理.各县(区)教育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学校的建筑筑物的避雷设施和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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