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07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和强化服务的教育理念,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完整体系和长效机制,保证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院注重内涵发展建设的转变,在对上一评估周期《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条例》和《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实效保障的若干规定》进行整合与重新修订的基础上,形成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保障的对象是学院教学质量,主要包括教师教学质量,各教学单位管理水平,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各项教学基本建设水平和主要教学环节质量. 第三条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包括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和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由学院领导、行政管理人员、教职人员和学生共同参与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各教学单位管理水平评估、学生学习状态和效果评估以及各种单项评估.外部质量保障体系由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中介机构和舆论媒体共同参与的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毕业生综合素质跟踪调查以及教育目标、教育计划和教学工作的整改、建设评估.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为根本条件,以外部质量保障体系为必要条件,前者侧重对 教与学 教育本体质量的评估,后者侧重对 学与用 教育受体能力的评价,内是主体,外是客体,内外统一,共评共管.
第二章 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主要由目标定位保障、组织建设保障、内涵建设保障、制度建设保障和反馈监控保障五个子系统构成. 目标定位保障系统 第四条 目标定位保障系统通过人才培养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促进学院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科学设计与实现. 第五条 着力推进实现《齐齐哈尔医学院 十二五 发展定位》中的教学质量目标是目标定位保障的核心. 第六条 着力推进实现对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制定、审批、实施等全过程的监控,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可行. 第七条 着力推进实现学院特色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的培养目标,对教学理念、专业建设与调整、教学大纲的制定、课堂教学质量要求、课程建设管理、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教材建设与管理、考试管理、教师队伍的管理与选聘、实践教学质量要求、临床实习以及毕业设计论文、临床教学基地建设等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诸多因素予以全程监控. 第八条 着力推进实现提升学生道德修养、知识积累、技能训练水平以及批判思维、探索创新、沟通协作能力为标志的 终身学习 目标全过程的监控. 组织建设保障系统 第九条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组织原则是 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同保障 ,实现教学质量各环节的逐级保障. 第十条 首席督学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领导.下设常务督学、督学、兼职督学及成员,成员由教务处处长、学工部部长及各教学单位领导担任. 第十一条 首席督学和常务督学由院长聘任.任职条件: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管理能力强,教育理论水平高,作风正派,在学校享有很高威望的在职资深教授. 第十二条 首席督学的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