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9-07-07

15 论文撰写及修改 2021年3月前 按论文格式和要求撰写. 论文格式从研究生教育网下载 学位办

16 学位论文 预答辩、原创性检查、论文送审(校级盲审、院级盲审) 2021年3月-4月 按当年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在联培单位进行预答辩;

提交论文至学院汇总,统一交学校参加原创性检查和校级盲审;

校园网综合服务平台提交院级盲审论文 学位办、 学院教学秘书

17 学位研究成果 2021年5月前 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硕、博士学位授予细则》及各学院硕、博士学位授予补充办法 学位办 学院教学秘书

18 学位申请 2021年5月前 研究生教育网下载并打印《学位申请表》,本人填写、签名,并导师、联培单位签署意见、签名盖章后,由各联培单位交学院 学位办、 学院教学秘书

19 学位论文答辩 2021年5月底前 由联合培养单位组织或回校答辩,答辩材料由各联培单位整理后统一寄回学院 学位办 学院教学秘书

20 学位论文终稿原创性检查 2021年5月底前 提交论文终稿至学院汇总,统一交学校参加原创性检查 学位办 学院教学秘书

20 毕业鉴定 2021年6月 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导师填写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评价意见,联合培养单位填写班组意见,交学院辅导员 辅导员

(三)第三培养阶段(地点:上海海洋大学,时间:2021年6月) 1.返校时间: 2021年6月中下旬,主要进行材料归档(要求见当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工作. 2.离校手续及毕业典礼: 2021年6月中下旬

二、第二培养阶段的生活安排 1.奖助金及先进个人评选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按月发放. (2)每年9月份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联合培养单位负责发放. (3)毕业季:3-4月份评选优秀毕业生,相关材料请提交至学院. 2.医疗费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研究生,在联合培养单位指定的医院就诊,费用发生六个月内,凭病史资料、医疗费原始收据及明细账单至学校根据相应报销比例予以报销医疗费用;

住院和门急诊大病超过个人起付标准部分由市医疗统筹资金支付,费用发生六个月内,凭出院小结、病史资料、医疗费原始收据及明细账单、《联合培养情况说明》(此证明由行政楼611出具)报校门诊部,(相关材料交学校百事通办事大厅(苏友楼一楼大厅)前,需自留复印件,以报后续的商业保险),由门诊部统一到市医保中心申报.具体政策见学校下发的关于医疗改革的文件. 部分定点医院 联合培养单位 定点医院一 定点医院二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水科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京西院区) 水科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友好医院 水科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广州市新海医院 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水科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杨浦区中心医院 新华医院 水科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武汉市第三医院 湖北省中医院 水科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 水科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鹤洞分院 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水科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 无锡市中医院、无锡市人民医院 无锡滨湖区大浮卫生院 水科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国家海洋局 东海监测中心 仁济医院东院 东海预报中心 上海第一人民医院 东海勘察中心 长海医院 宁德中心站 宁德市医院 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天津泰达医院 海洋信息中心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第三海洋研究所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第四海洋研究所 待确定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华漕卫生院 长宁区中心医院 光明乳业研究院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 烟台开发区医院 烟台市烟台山医院 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 山东省省立医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省省立医院 山东武警医院 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南通市中医院 浙江万里学院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 浙江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温州市中心医院 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湖州市中心医院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广西水产研究所 广西医科大学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 海南省中医院 海口市人民医院 安康学院 安康市中心医院 安康市中医医院 注: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建桥学院的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定点医院参照本校生. 3.车船费和行李托运费补贴 根据联合培养研究生往返联合培养单位差旅费补贴实施方案,为保证联合培养研究生顺利进入各联合培养单位进行科研和实验,以及联合培养研究生在毕业学年从联合培养单位顺利返校办理毕业有关手续,学校对外省市联合培养研究生进行差旅费补贴,具体标准见附件1.发放时间大致在联合培养研究生进入各外省市联合培养单位、毕业学年从外省市联合培养单位返校前后一个月内.统一核算后打入学生农行卡. 外省市联合培养研究生在毕业学年从联合培养单位返校办理毕业有关手续时的差旅费补贴不含行李托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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