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07-07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卫生计生局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考试名次由本人依次选择岗位.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合格的初录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其人事关系由青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整体托管.各医疗卫生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填写《卫生计生系统合同制人员录用表》,单位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的(含参加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其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年省政府公布的青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七、其他 笔试成绩、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及初录人员等有关事宜及时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卫生计生局板块(http://xxgk.qingzhou.gov.cn/SWJJ/)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电话: 0536-3221673(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536-3279845(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 ??????? 0536-3234016(青州市人民医院)

18265632211 (青州市中医院) 0536-3223309(青州市妇幼保健院) 附件:2018年青州市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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