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07-07
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认定服务指南 服务事项 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 办理时限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承诺时限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受理机构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收费标准 免费 联系方式 专技处:0791-86386317 监督电话 监察室:0791-86386232 办理地点 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原省政府大楼557室 服务对象 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办理依据 中共江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才办字〔2015〕16号) 受理条件 从省外、海外全职引进到江西创新创业的,符合赣才办字〔2015〕16号文件规定的四类人员,除两院院士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二类: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第三类: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

第四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且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人员. 所需材料

(一)《江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申报表》.

(二)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服务合同.

(三)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 办理程序

(一)申报人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相关材料进行核实,提出引进理由,填报《江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申报情况汇总表(单位)》、《江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申报表》至主管部门或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直接报送至省人社厅.

(三)各设区市人社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后,出具具体确认意见,将材料报送至省人社厅.

(四)符合赣才办字〔2015〕16号文件规定的第

一、二类人才条件的,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直接确认;

符合赣才办字〔2015〕16号文件规定的第

三、四类人才条件的,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组织相关专家评审确认.

(五)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根据评审认定结果公布名单,高层次人才凭此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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