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06

7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 19.96 1.89 其中 供应设施用地 U1 2.63 0.24 其中 供电用地 U12 1.78 0.17 供燃气用地 U13 0.85 0.08 交通设施用地 U2 2.05 0.19 其中 公共交通用地 U21 1.24 0.12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U29 0.81 0.08 邮电设施用地 U3 0.14 0.01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U4 14.13 1.34 其中 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U41 13.77 1.3 粪便垃圾处理用地 U42 0.36 0.03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9 1.01 0.1

8 绿地 G 267.69 25.30 其中 公共绿地 G1 176.37 16.67 生产防护绿地 G2 91.32 8.63

9 总计 1058.16

100 注:商住综合用地按商业金融业用地与居住用地的比值为2:8计入用地. 3.

2、土地使用兼容性 土地使用兼容性按照《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并由长沙市规划局核定.在土地采用兼容性质后,原有各项配套指标应经过有关程序定期重新核定.

四、土地开发强度 4.

1、地块划分原则 本片区以规划道路、土地使用性质及现有单位地籍红线为依据进行地块划分,共划分为357个地块. 规划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建设用地中,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及公共绿地划分至小类,其它划分至中类.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仅指中学、小学用地. 4.

2、土地利用性质以及强度要求 本片规划范围属于《长沙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二类地区,在充分尊重现状及已批规划并保证良好的区域环境的前提下确定各地块的用地指标.(已下设计要点的地块指标按设计要点确定用地指标,已批已建的地块按现状和审批文件确定用地指标.) 各地块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限高按地块控制指标规定的最高限度进行控制,不得超过.绿地率、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为地块控制指标规定的最小值,不得小于此要求.对公共绿地、水面、公益性配套设施用地性质不允许随意变更,以保证片区环境和规划建设的科学合理性. 4.

3、开发强度分区 根据用地功能、自然地形地貌、及生态保护和片区形象景观,从集约节约土地考虑划分高、中高、中、中低等几个不同强度区域. 高强度区:主要为武广高速铁路以西、振华路以南区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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