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9-09-10
山东恒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2月1日,山东恒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山东恒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山东恒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菏泽市巨野高新化工园区(北区) 环评阶段项目总占地96.

64万m2,总投资378044.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00万元.项目劳动定员501人,其中管理人员86人,生产人员415人,生产实行三班工作制度,年工作333天,年工作时间8000小时.项目实际建设中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占地19.4万m2,总投资496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6万元.项目劳动定员130人,其中管理人员11人,生产人员104人,机修人员15人.生产实行三班工作制度,年工作333天,年工作时间8000小时.一期项目建设完成LNG生产项目配套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乙二醇项目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待二期建设.项目一期年产LNG 98000吨,副产品氢气13280万m3,燃料气21639万m3.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山东恒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委托山东大学编制完成了《山东恒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菏泽市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9月2日以菏环审【2015】63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5年10月1日开工建设,2016年12月31日建成.项目一期于2016年底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后无法正常投入运行,一直未进行验收.项目一期于2018年9月调试完成,正常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总投资49685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916万元,占实际总投资1.8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即年产LNG 98000吨,副产品氢气13280万m3,燃料气21639万m3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通过现场调查,对照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一)产品变动:环评阶段LNG制取过程产生的副产品氢气供乙二醇项目生产使用,因项目一期只建设LNG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乙二醇项目二期建设,故副产品氢气利用情况发生变动,作为产品外售.

(二)主体工程变动:环评阶段项目建设焦炉气预处理装置1套,主要进行焦炉气静电除尘除油、脱苯脱萘、COS水解、加氢、脱硫脱碳.实际建设过程中,企业为得到纯度更高的LNG产品,焦炉气预处理装置主要进行焦炉气脱油脱萘、焦炉气加氢、焦炉气脱硫脱碳、焦炉气脱水脱苯脱汞,同时除尘工序在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进行,产品纯度增大.

(三)公用工程变动:(1)供热系统:环评阶段项目生产用蒸汽量为263t/h,利用煤气化余热自产蒸汽量为103.90t/h,蒸汽余热利用产蒸汽量为7.60t/h,由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蒸汽量为151.50t/h.实际建设中,煤气化工程未建设,而项目一期生产用蒸汽量为90t/h,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蒸汽量足够供应,故项目一期生产用蒸汽全部来自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 (2)除盐水系统:环评阶段建设除盐水生产能力为100m3/h的除盐水站一座,项目一期除盐水的用量为5m3/h,用量较小,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除盐水站除盐水生产能力250m3/h,而其除盐水用量180m3/h,剩余生产能力足够为本项目一期提供除盐水,故本项目一期未建设除盐水站,依托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除盐水站. (3)消防系统:环评阶段项目建设一座10000m3消防水池,实际建设中,项目一期配套建设5000m3消防水池一座,另外5000m3消防水池配套二期乙二醇项目建设.

(四)环保工程变动:(1)废水处理系统:环评阶段项目建设一座1500m3/d的污水处理站,实际建设中,项目一期废水产生量约824.32m3/d,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建设有4800m3/d的污水站一座,其厂区污水产生量3600m3/d,多余处理能力足够处理本项目一期产生废水,故项目一期废水处理依托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 (2)废气处理设施:环评阶段项目一期预处理单元及干燥单元产生的再生气通过40m的放空管放空,实际建设过程,企业为实现废气利用,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将预处理单元及干燥单元产生的再生气汇入燃料气管网,作为燃料一起送至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二期焦炉燃烧处置,该工段产生废气量约17000m3/h,再生气主要成分为CO、CO2,送入焦炉作为燃料. (3)事故水池:环评阶段项目建设9000m3事故水池一座,而项目一期配套建设5000m3事故水池一座及8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一座,足够收集项目一期事故状态下的消防废水以及地面冲洗水.待乙二醇项目建设同时配套建设其事故水池. 综上,根据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2015年6月4日),及环办环评[2018]6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2018.01.29),本项目以上变动未造成环境影响明显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机泵冷却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及生活污水.机泵冷却水、循环冷却废水及生活污水均通过独立的污水管网输送至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完成后再排入巨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废气处理设施 项目废气主要是预处理单元及干燥单元产生的再生气,均通过燃料气管网送至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二期焦炉燃烧,燃烧后废气经SCR脱硝+氨法脱硫后通过一根145m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泵体、压缩机等产生,项目通过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的排放.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主要为预处理废吸附剂、加氢废催化剂、干燥吸附剂、PSA提氢吸附剂.职工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暂存于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并由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山东恒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在79.3%~88.4%之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出水水质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一般保护区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及巨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二期焦炉排放废气中SO

2、NOx排放浓度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标准要求;

CO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87-2002)表2标准;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要求;

NH

3、H2S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CO排放浓度满足《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87-2002)表2标准;

NH

3、H2S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建标准;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主要为预处理废吸附剂、加氢废催化剂、干燥吸附剂、PSA提氢吸附剂.职工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暂存于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数据核算,项目一期(LNG生产项目)CODCr12.719t/a,NH3-N0.4134t/a.项目一期CODCr、NH3-N的排放可以满足进入巨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之前的控制指标的要求.

6、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点情况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未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环评及批复以装置区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距离本项目厂区最近的敏感保护目标为西北方向310m的泗兴屯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7、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装置损坏造成的物料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针对项目的环境风险,(1)生产装置区安装了可燃性气体报警器,(2)企业在装置区设置了规范的事故水导排系统,(3)LNG罐区建设了规范的防火堤(单边25m的正八边形,高4.6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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