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9-09-09
沈阳市环保局苏家屯分局拟对沈阳市聚源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沈阳市聚源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12.17至2018.12.21.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

电话: 024-29829979 024-29829979(传真) 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沈阳市聚源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沈阳市聚源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永乐街道永胜村

三、建设单位 沈阳市聚源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永乐街道永胜村,主要产品为PET再生瓶片3万吨,PP、PE再生造粒2万吨;

共5万吨.

六、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 ①有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1#造粒车间、2#造粒车间的非甲烷总烃的一次浓度最大值均为0.0008341mg/m3,占标准的0.04%,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距离为319m;

1#造粒车间、2#造粒车间颗粒物的一次浓度最大值均为0.0007157mg/m3,占标准的0.16%,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距离为319m. 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规定的排放限值. ②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1#车间非甲烷总烃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2304mg/m3,占标率为1.15%,最大地面浓度落地点距离源强255m;

2#车间非甲烷总烃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5819mg/m3,占标率为2.91%,最大地面浓度落地点距离源强114m.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规定的排放限值. ③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气有组织氨气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05409mg/m3,占标率为0.03%,最大地面浓度落地点距离源强250m,硫化氢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02121mg/m3,占标率为0.02%,最大地面浓度落地点距离源强250m.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NH3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84mg/m3,占标率为0.42%,最大地面浓度落地点距离源强102m;

H2S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03276mg/m3,占标率为0.33%,最大地面浓度落地点距离源强102m.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厂界污染物标准值. ④锅炉烟气 1t/h锅炉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处理后SO2最大落地浓度0.0001326mg/m?,最大占标率为0.03%,最大落地浓度为416米;

NOx最大落地浓度0.003544mg/m?,最大占标率为1.77%,最大落地浓度为416米;

PM10最大落地浓度0.0001075mg/m?,最大占标率为0.02%,最大落地浓度为416米;

2台0.5t/h锅炉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处理后SO2最大落地浓度0.0007371mg/m?,最大占标率为0.15%,最大落地浓度为381米;

NOx最大落地浓度0.002928mg/m?,最大占标率为1.46%,最大落地浓度为381米;

PM10最大落地浓度0.00005806mg/m?,最大占标率为0.01%,最大落地浓度为381米. 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即颗粒物5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 91),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100m,本项目生产车间外100m范围内均无环境敏感点. 建设单位应与当地规划部门沟通,日后距本项目生产车间100m范围内不宜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对环境空气质量要求较高的设施和建筑.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和氨氮,收集于项目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清洗废水、甩干烘干废水和冷却废水.生产清洗废水、甩干烘干废水污水处理站,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本项目采用导则中预测模式进行预测,预测结果显示,项目实施后对厂界四周的贡献值均不超标,项目各厂界都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投产后若能认真落实和实施污染防治措施中提出的各项隔声减噪措施,那么对当地的声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固废 本项目投产运行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原料中分拣出的杂质、不合格的产品、污水处理站干污泥和生活垃圾. 原料中分拣出的杂质为金属、碎石块、碎包装布等一般固体废弃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

不合格的产品可以直接回用于挤塑机作为原料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

污水处理站干污泥,定期清掏存放于污泥间,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外排;

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外排;

灰渣收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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