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9-07-05

有分包的应按各分包对应的缴纳保证金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缴纳;

供应商应按本次采购项目公告提供的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及保证金金额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4.保证金按本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缴纳并到账视为报名成功,若报名成功后无故不参与本项目询价,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保证金缴纳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报名不成功,交易中心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1.未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缴纳保证金方式及金额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并到账的;

2.响应供应商未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在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

3.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账户信息见本项目采购公告)收到的保证金与响应供应商登记备案的账户信息(包括基本户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不一致的. 注:响应供应商须自行考虑转账时间风险,因银行等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到账确认时间延迟,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成交金额的10%.

七、响应有关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参于询价.

(二)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或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三)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合同包的询价,否则响应无效;

一个合同包内有多种货物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完全一致的,均为无效响应.

(四)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询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询价.

(五)现场踏勘 为减少响应误差,响应供应商须在2017年9月12日14:30前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响应供应商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已经了解现场情况.

(六)响应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采购项目所有更正公告、补遗文件以及质疑回复(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沙坪坝区门户网和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响应供应商注意下载,同时采购机构将视同响应供应商已收到本采购项目更正公告、补遗文件以及质疑回复文件.如响应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本采购文件.

(七)询价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响应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供应商在开、评标期间未配合交易中心项目经办人完成相关工作(如提前退场等),视为其完全认同开标记录、评审结果,并对开评标过程无异议,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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