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07-05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2018〕8号 泉鲤政〔2018〕8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鲤城区江南兴贤路 中段片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的公告 因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东至兴贤路,西临锦美路,南至锦工中路,北临笋江路与兴贤路交叉口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范围以2017年11月15日公示的征收范围图为准).

2017年11月27日,区政府已将《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收范围内(锦美社区公告栏、霞洲社区公告栏以及征收范围内周边2个公示点)和区政府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22户被征收群众提出意见建议8条,同时,泉州市房屋征收评估鉴定专家委员会依法对评估报告进行鉴定.根据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相关部门、被征收群众对《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以及泉州市房屋征收评估鉴定专家委员会的鉴定意见进行部分修改,并报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现将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及修改后的《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 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修改 的情况 2.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7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 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及修改的情况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及《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30日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22户被征收群众提出意见建议8条(有重复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二、补偿方案参考价评估的依据;

三、要求就地、就近安置;

四、要求住宅1:1安置,取消安置房互补差价;

五、店面业主要求安置店面,同意补交差价,或者1:3置换住宅;

六、企业业主要求产权调换并提高补偿的问题;

七、要求因历史原因造成产权手续不全的,在提供一定证明的前提下能办理相应产权过户手续;

八、要求安置区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小区管理规范. 针对被征收人提出的上述问题,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与我区相关部门进行了讨论研究,对有文件依据又结合本片区实际的意见和建议,给予以下解释说明:

一、关于项目是否符合共利益的问题 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位于鲤城区江南街道霞洲、锦美社区,项目东至兴贤路,西临锦美路,南至锦工中路,北临笋江路与兴贤路交叉口,征收范围属于江南片区规划范围,改造用地约147亩,征迁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片区内主要为老旧工业区,包括联泰轻工有限公司厂房、春生堂酒厂、霞洲电器厂、王宫彩盒厂等,其次是工商小商品市场(食杂城)及部分民宅,片区内既有企业、工厂、工商市场,又有民宅、公寓,工业、商业、居住混杂,现状建筑杂乱,道路狭窄,基础设施及市政配套极不完善,存在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和环境卫生问题,影响了城市整体景观和人居环境质量. 根据《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泉州市江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江南新区的功能定位,结合《泉州市江南新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该片区的城市规划要求,鲤城区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组织实施鲤城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改造项目,项目实施列入《泉州市鲤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泉州市鲤城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泉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预备重点项目,2018年重点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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