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05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咸阳海泉湾有限公司环境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规范处置程序,明确相关责任,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环境生态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环境污染危害和保护生态环境,并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的展开应急工作,并实现企业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现场处置工作的顺利过渡和有效衔接,特编制《咸阳海泉湾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自2007年11年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自2016年11月7日起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7、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自2013年10月25日起实施);
8、《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自2014年12月29日起实施);
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4号,2015年6月5日起施行);
10、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2015年1月8日);
11、《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12、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陕环发[2016]45号,2016年10月21日起实施);
1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15]128号,2015年6月19日起实施);
1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24号,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自2014年12年1日起施行);
16、关于发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2016年12月6日起实施);
17、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
的通知》(环办应急[2018]8号,2018年1月30日起实施);
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19、《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环办[2018]14号;
20、《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
21、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2010年9月28日起实施);
22、《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13号,2007年2月28日起实施);
23、《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部令第32号,2015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