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04

现代公司治理文化发育不足,部分董监高合规意识淡薄,不能正确认识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的社会责任及法定义务和董监高对于全体股东的信义义务,有的做惯 甩手掌柜 ,试图以不知情、不专业、被隐瞒等理由作为 免责盾牌 ,期间共有37名董监高人员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诉讼,均以败诉收场;

上市公司 一股独大 现象仍较为普遍,有的公司 三会 形同虚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漠视中小股东权利,通过隐匿的不公允的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或者不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侵犯中小股东知情权,有11.76%的案件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违法的情形,一并受到严厉惩处;

部分中介机构重市场份额,轻合规管理,激进扩张规模,开展证券业务怠于履责,甚至是玩忽职守,为欺诈行为的发生大开方便之门,挫伤了投资者对于中介行业的信心.对于上述行为,必须通过严格执法重拳治乱,使各种造假欺诈行为无处遁形,让各类责任主体罚当其过,付出应有的代价. 证监会强调,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促使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及时讲话,牢牢守住 四条底线 ,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各类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净化市场生态,努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巩固好实体经济 基本盘 ,为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保驾护航. 科创板IPO承销及网下询报价细则出炉 5月3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两项自律规则,包括《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于5月31日发布实施. 《科创板承销业务规范》主要从规范询价、定价、配售等方面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一是加强对承销商的内部控制规范.要求承销商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体系,控制业务风险,做实质控部门的职责,提升内控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对推介和销售等环节的业务规范.增加战略投资者路演推介环节,明确战略投资者一对一路演推介时间、路演推介内容及纪律要求,加强对公开路演、现场路演的自律管理,引入律师事前培训环节.三是加强对承销商发行定价、簿记建档的行为规范.要求承销商在发行承销工作中切实防范道德风险,严肃做好簿记建档工作,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四是加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专业规范.提高对报告的内容、风险因素分析、估值方法和估值结论的要求,建立健全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客观性和公信力,引导市场理性定价.五是加强对科创板承销商的自律规范.明确承销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报送要求,加强自律规则执行情况检查和落实,加大自律惩戒处罚力度,完善与证监会行政处罚的衔接. 具体来看,承销商及其他知悉报价信息的工作人员被采取了负面清单管理,不得出现11种行为,包括:投资者报价信息公开披露前泄露投资者报价信息;

操纵发行定价;

劝诱网下投资者抬高报价,或干扰网下投资者正常报价和申购;

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者证监会和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申购股票;

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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