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07-04
通行审批〔2018〕476 号 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南通方鑫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醇酸树脂、1万吨丙烯酸树脂项目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南通方鑫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3万吨醇酸树脂、1万吨丙烯酸树脂项目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对项目进行了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公司位于启东市滨江精细化工园区内.2012年9月,公司委托编制的《南通方鑫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不饱和树脂、3万吨醇酸树脂、1万吨丙烯酸树脂、3000吨胶衣树脂、2000吨颜料糊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环管〔2012〕084号).其中,一期年产18万吨不饱和树脂、3000吨胶衣树脂、2000吨颜料糊项目于2014年7月通过南通市环境保护局环保竣工验收(通环验〔2014〕0093号).本次验收项目二期年产3万吨醇酸树脂、1万吨丙烯酸树脂项目于2017年12月投入试生产,公司同步委托南通市启测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项目总投资30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

二、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冷却水泵、物料泵、空压机、发电机组和冷却塔等.冷却塔使用减震底座,物料泵、发电机组、空压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减震底座和厂房隔声方式消声减震.

(二)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危废主要有原精馏废液、过滤废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废包装袋等.目前企业建有约5间450平方米危废仓库,采用树脂防腐,地面设有导流沟渗漏液收集池,仓库废气收集后进入RTO焚烧炉处理后排放.企业产生的危废委托启东市金阳光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三、监测结果 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表明,监测期间:

(一)噪声:各厂界噪声昼夜等效声级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二)固体废物:各类固废基本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处置或贮存.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同意本次验收产品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项目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动公开验收报告并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主体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应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启东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12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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