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7-04

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9:00至9: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255号(金泰商务酒店二楼).

八、谈判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九、谈判地点: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255号(金泰商务酒店二楼).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0762-3102013 传真: 0762-3451133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255号(金泰商务酒店二楼)

2、采购人:河源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0762-3389050 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合格投标人资格 ??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所投服务的相关业务范围;

3、投标人应具备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投标人若是非河源注册的必须在河源有合法的分支经营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说明 项目内容:河源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服务采购项目(重招) 项目预算:人民币40万元/年 本项目要求的采购内容、服务要求、商务要求、服务费用等各条款必须全部响应才能通过本次谈判的符合性评审,本次评审将采用一票否决制,若投标人存在任意一条未能响应的,将有可能被视为未能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将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三、服务需求明细 采购内容 服务年限 最高限价 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人民币40万/年

(一)报价要求:人民币报价,总报价应包括项目咨询服务、人工费、交通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采购项下的全部费用.如果乙方在成交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在服务期限内成交价不得因任何因素上调.

(二)交付时间:确保2014年9月15日正式开学并进行相关康复工作.

(三)付款方式:每学期末前一个月承办方提出申请,经购买服务主体即主管部门按评估体系、评估小组评估后,按实拨付经费.

(四)服务要求

1、按广东省孤独症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要求开展运动能力、感知能力、认知能力、语言交往能力、生活处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情绪与行为干预、感觉统合等训练;

适当增加开展多感官训练、音乐治疗和孤独症儿童学前教育及社区家庭康复指导,提供康复咨询和转介服务.

2、按机构设置50个学位每人每年补助康复训练资金0.8万元,每年补助康复训练经费40万元.

3、每年康复训练时间十个月(按省文件规定执行)

4、供应商应配备具有专业素质的康复治疗师、康复教育教师、保育员等.

5、康复教育教师应具有幼教或特教、康复医护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序,从事孤独症儿童康复工作的教师,及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认可的孤独症康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专业培训,同时,每学期应请一次以上专家到机构指导家长和老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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