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2019-07-04
龙凤区龙华小区 民宅燃气闪爆事件的调查报告 龙凤区政府调查组 (2017年7月) 2017年6月7日6时7分,龙凤区龙华小区2-38号楼1-201室因燃气管线泄漏引发闪爆,波及

2、

3、4楼住户,现场有4名群众受伤(暂无生命危险),已送医院救治,直接经济损失约26万元.

事件发生后,区委书记郑振新,区委副书记、区长李伟峰立即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要求组织力量,及时排除险情,全力救治受伤人员,查明事件原因,总结教训,强化安全措施,坚决杜绝此类事件.

一、基本情况 发生闪爆事件的2-38号楼位于龙凤区龙华路,建设于2006年,属建安集团经济适用住房,全楼共有6层、4个单元、60户. 事件中的四名伤者是2-38号楼1单元201室住户,分别为:李某某、张某某、李某某、韩某.经查,李某某与张某某为夫妻关系,李某某是二人的女儿;

韩某是二人的朋友,在龙凤地区做小食品生意,暂住二人家中.事发房屋产权所有人为汪某某,该人于2016年9月将此房租给刘某某,刘某某于2017年6月5日将此房转租给李某某.目前,四名伤者正在大庆市油田总医院接受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二、事件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发经过 6月7日6时9分,东光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龙凤区建安集团2-38号楼1单元201室发生爆炸.接报后,分局领导立即带领民警会同石化公司消防大队于6时12分赶赴现场,并向市公安局和龙凤区委、区政府报告.经现场初步调查,燃气爆炸点为2-38号楼1单元201室厨房,此次爆炸共造成室内4人不同程度受伤,同单元及附近居民楼共17户住宅受波及,13套门、27扇窗及部分室内物品受损,无其他人员伤亡.

(二)现场处置情况 龙凤区成立龙华小区燃气闪爆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李伟峰同志任组长,副区长曾宇凡,副处级干部田明军、张树征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处置组、秩序维护组、伤员救治组、现场清理组、新闻宣传组、善后处置组、市政设施维修组、事件调查组九个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安监、公安、城管、住建、房产、卫计、医院、民政、社区等部门和建安集团、燃气公司),开展受伤群众救治,对现场基本情况、产生原因和破坏情况进行初步调查,组织开展恢复工作,并对波及人员进行安抚.

1、公安机关.6时9分,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开展救助伤者、疏散群众、排除险情,拉起警戒线保护现场,避免发生次生危害.闪爆发生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安庆华,副局长李达、孙化呈、艾长君以及刑侦支队、网安支队、技侦支队、情报中心、刑事技术支队、公共关系处、消防支队等部门负责人和民警相继赶到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刑侦、技侦、网安、情报、火调会同有关部门围绕伤者的通讯工具、虚拟身份、社会背景等开展调查.同时,安排民警对小区居民进行走访调查,进行舆情导控.走访当事人、消防员、邻居102人,制作询问笔录15份,为事件原因调查提供了完整的证据链.

2、区安监局.6时21分,安监局到达现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迅速开展事件的调查处理.向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市安监局报告事件情况,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监察支队长先后到达现场.联合相关部门于6月9日形成初步调查报告,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分别上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和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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