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9-07-04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 市环未批复〔2018〕17号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 关于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三环太华路甲醇加注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三环太华路甲醇加注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经我局认真审议,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北三环与太华北路十字东南.项目主要是将原有二级加油加气站改建为二级甲醇加注加油站―拆除全部加气系统及1台30m3汽油罐,依托原有建筑,新增甲醇加注系统.增加3台30 m?的M100甲醇储罐,把4台加气机改为甲醇加注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3万元.项目于2018年6月20日通过分局会审,按照报告表分析,该项目实施后无新增污染物总量,故无需另行购买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2018年11月20日,分局监察大队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你公司在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落实甲醇气体回收装置的安装使用,加强管理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布局,采用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储罐须由有资质的专业清渣公司清理,废活性炭等吸附材料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对场地地面及罐区做好防渗措施,并规范暂存和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防止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

(三)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

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并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过程中完善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四)建立环保管理制度,细化日常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处理效果稳定.

四、你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本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项目竣工后,须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 2018年11月23日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 2018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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