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04

二是广告经营资格证明;

三是户外广告设置场地使用权证明文件;

四是专业设计机构出具的设计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案. 如果申请人利用自有户外广告设置位设置自我宣传性户外广告的,不需要广告经营资格证明. 今后设置户外广告都要收费吗?收费标准是什么? 户外广告资源是城市公共资源,所有权归政府.户外广告经营者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必须依法缴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这是政府对城市空间资源所有权的重要体现. 按照《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城管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滨政办发[2008]9号)文件规定,利用公共场所、市政公用设施和行政事业单位建筑物等公共产权资源设置户外广告的经营权,必须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所得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利用非公共产权建筑物、设施、场地设置户外广告的经营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和产权人利用自有场地、设施、建筑物为本单位作商业性广告宣传的,要按照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 不缴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的情况有三种:一是公益广告,二是非商业性庆典设置的临时性广告,三是门头牌匾. 现在,广告设施设置的申请人在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后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有没有时间等方面的限制? 申请人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后,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应当自取得许可之日起九十日内按照批准的地点、位置、形式、规格等要求完成户外广告设置,不得擅自变更.

(二)应当按照《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竣工后应当组织验收.

(三)应当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对破损陈旧、缺字断亮的应及时更新,并做好恶劣天气巡检防护工作.大型户外广告每年要进行安全检测.

(四)应当按照《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规定发布公益广告,招商期间应当设置公益广告.

(五)因城市规划调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及公共利益需要拆除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自行拆除.

(六)审批手续到期不申请续办或不予续办的,应当自行拆除户外广告设施.

(七)应当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妨碍和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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