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9-07-04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粤环办〔2016〕22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裁量标准》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新修订的《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厅环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我厅制定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并已通过省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限5年),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迳向政策法规处反映. 附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 序号 违法行为 具体违法事实与情节 裁量标准 处罚依据

1 擅自撤销或者变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环境质量监测点(断面)的 擅自变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环境质量监测点(断面)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撤销或者变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环境质量监测点(断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擅自撤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环境质量监测点(断面)的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5万元罚款

2 环境监测机构未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造成监测数据失实的 造成监测数据失实的 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环境监测机构未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造成监测数据失实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两次以上监测数据失实的 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 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 隐瞒环境监测数据的 处10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罚款;

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 处13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

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 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两次以上的 处16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序号 违法行为 具体违法事实与情节 裁量标准 处罚依据

4 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者伪造、变造、篡改环境统计资料的 迟报环境统计资料的 处1万元罚款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者伪造、变造、篡改环境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