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9-09-06
自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权力清单(2017年版) 共333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306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检查9项、其它权力6项.

行政权力 事项类型 序号 权力事项名称 备注 行政许可 4项1最高等级计量标准考核

2 造成、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3 特种设备使用许可(机电类特种设备登记[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

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行政处罚 306项1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2 对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

3 对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处罚

4 对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处罚

5 对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罚

6 对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7 对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处罚

8 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9 对知道或应当知道属于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处罚

10 对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物品的;

转移、调换、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处罚

11 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或者以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的处罚

12 对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推荐、监制列入生产许可目录产品的处罚

13 对有违法行为,无销售收入或者因销售者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致使销售收入难以确认的处罚

14 对未经考核合格或者未经省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委托,向社会提供检验数据和结论的处罚

15 对企业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的处罚

16 对取证企业生产条件变化、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而未重新办理审查手续继续生产产品的处罚

17 对取证企业名称变化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

18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19 对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20 对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证书、标志和编号的,或者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21 对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22 对伪造、变造许可证证书及标志编号的,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23 对企业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24 对取证产品经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处罚

25 对企业冒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罚

26 对企业试生产的产品未经出厂检验合格或者未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 试制品 即销售的处罚

27 对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未能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的处罚

28 对企业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应的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处罚

29 对企业未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其委托的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自查报告的处罚

30 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销售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处罚

31 对生产、销售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车架等部件拼装的农业机械的处罚

32 对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生产、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上或者产品说明书中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回收处理提示性说明等信息的处罚

33 对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许可证号的处罚

34 对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处罚

35 对生产者未按规定更新备案信息、未按规定提交调查分析结果的、未按规定保存汽车产品召回记录的、未按规定发布缺陷汽车产品信息和召回信息的处罚

36 对零部件生产者违反本办法规定不配合缺陷调查的处罚

37 对生产大型机电设备、机动运输工具以及国务院工业部门指定的其他产品的企业,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在产品的主体构件上注明材料成分的标准牌号的处罚

38 对在拆解或者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设计使用列入国家禁止使用名录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罚

39 对安检机构未取得检验资格证书或者超范围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的处罚

40 对未按照规定参加检验能力比对试验的,未对检验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保存且逾期未改的;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检验资格证书的;

擅自迁址、改建或新增检测线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

拒不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处罚

41 对安检机构使用未经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处罚

42 对未按照规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或检验信息的;

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的;

推诿或拒绝处理用户的投诉或异议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43 对安检机构停止检验工作3个月以上未报省级备案的,未上交检验资格证书、检验专用印章的,未向社会公告的处罚

44 对儿童玩具生产者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相关信息备案的、未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信息的档案的处罚

45 对儿童玩具生产者未及时进行缺陷调查的,拒绝配合缺陷调查的,未及时报告缺陷调查结果的处罚

46 对儿童玩具生产者未停止生产销售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的处罚

47 对儿童玩具生产者未依法向社会公布有关儿童玩具缺陷等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未实施主动召回的处罚

48 对儿童玩具生产者召回儿童玩具的,未及时将主动召回计划提交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处罚

49 对玩具生产者未按时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主动召回总结,或责令召回过程中未按要求制作保存召回记录或提交阶段性总结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50 对玩具生产者未及时按要求实施召回的处罚

51 对生产假冒他人的防伪技术产品,为第三方生产相同或者近似的防伪技术产品,以及未订立合同或者违背合同非法生产、买卖防伪技术产品或者含有防伪技术产品的包装物、标签的处罚

52 对选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防伪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防伪技术产品的;

选用未获得防伪注册登记的境外防伪技术产品的;

在假冒产品上使用防伪技术产品的处罚

53 对生产者未备案相关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关信息的处罚

54 对家用汽车产品不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的处罚

55 对修理者未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合理储备零部件、合格零部件、包修期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而不能安全行驶或者无法行驶的处罚

56 对食品相关产品未经过安全性评估生产的处罚

57 对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罚

58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处罚

59 对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处罚

60 对非法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伪基站 设备的处罚

61 对消防产品生产者未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名称、批次、规格、数量、销售去向等内容的处罚

62 对消防产品的生产者未提供出厂消........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