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9-07-03

6 履约保证金 金额:采购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收取不能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交款方式:银行(网银)转账、电汇或支票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签采购合同时约定 开户行:签采购合同时约定 银行账号:签采购合同时约定 备注:转账时需备注 项目名称,即编号.

7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

电话:028-

87537109、17318657715

8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

电话:028-

87537109、17318657715

9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名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

电话:028-

87537109、17318657715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426号1栋4单元19层9号、10号.

10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资格要求、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评分细则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其他由四川名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

电话:028-

87537109、17318657715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426号1栋4单元19层9号、10号.

11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中资格要求、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评分细则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对于采购过程由四川名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对于采购结果由四川名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

电话:028-

87537109、17318657715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426号1栋4单元19层9号、10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联系

电话:0817-6306733. 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财政局. 邮编:6374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3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二、总则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阆中市粮食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名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 采购人 和 采购代理机构 的统称. 2.4 投标人 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万分之一天平、离心机、谷物近红外分析测试仪、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重金属快速检测仪. 5.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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