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02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暂行办法 ? 为了适应职业教育特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动手能力强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根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中"双师素质"的认定标准,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在编的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教师.

二、认定基本条件 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一) 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二)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掌握职业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规律;

3.能独立承担2门以上课程的理论、实践教学工作,学生评教良好.

(三) 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职业资格(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

2.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如律师、注册会计师、电子商务师、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证等);

3.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4.近五年中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

5.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6.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区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7.有技师技能等级证书(含省级普通话测试员证),并有三年以上(含三年)高校教龄,课堂教学效果优良.

三、认定程序

(一)各系组织教师填报《"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并附上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由系组织评审小组提出预审意见,报人事处.

(二)人事处汇同教务处对上报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由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小组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担任).

(四)评审认定后由学院发放"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证书. 首次认定后,此项工作纳入常规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申报和评审,认定程序同上.

四、"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途径与措施 "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各系(部)应加强对"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工作,制订年度培养计划,根据发展需要提出"双师素质"人才培养数量、规格和具体措施,报学院人事处审定后组织实施.根据"双师素质"教师的具体要求,可以结合实际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鼓励和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和职称资格的培训考试.

(二)各系(部)应充分利用学校已有资源进行"双师素质"人才培养,可通过科研、社会服务、技术开发等方式带动一批教师参与社会实践和科研开发工作,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

(三)根据需要,可选送少量的教师到企业、科研院所进行短期或中期专业培训,也可在寒、暑假有计划、有目的地选送专业骨干教师到教育部指定的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学习.

(四)重视从企事业单位引进既有工作实践经验,又有较扎实理论基础的高级技术人员充实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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