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9-07-02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加强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教师工作量计算标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结合《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津补贴分配实施办法》(益职院发[2008]03号),修订本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的界定 教师工作量包括课堂教学工作量(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训教学工作量)和非课堂教学工作量两个部分.

(一)教学工作量

1、理论教学工作量 指完成备课、讲课;

批改作业、下教室(或寝室)辅导答疑;

听课(5次以上);

学生成绩评定、登录、上报等理论教学环节的工作量.

2、实训教学工作量 指完成课内实训指导、实验、实习、课程(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训教学环节的工作量.

(二)非课堂教学工作量 指教务处、系部根据教学需要安排并报教务处审核和备案的工作量.主要包括:实训室筹建、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研教改活动,经批准的各类教学竞赛和技能培训、课程理论与技能考核命题、组考、监考、校外送考,第二课堂活动等.按10元/学时计算.

二、教师基本工作量标准

1、专任教师为:190标准学时/期.

2、非专任教师(含系部负责人、行政人员、辅导员或专职班主任兼课等)从事教学工作的,原则上每周不超过6节,课时费按相应职称岗位及考核等级确定.超过6课时以上部分课时费按40%发放.

三、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训教学工作量)+非课堂教学工作量(以学时为计算单位,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一位小数)

(一)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1、理论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理论教学工作量=理论授课时数*课型系数*人数系数 (1)理论授课时数为教师实际完成的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 (2)课型系数 职业核心课:每个专业3门课程,由各专业教研室组织评定并在专业教学计划中标注.课型系数1.2. 其它课程:课型系数1.0. (3)人数系数 一个教学班学生人数在25人以下,人数系数为0.9,人数为 26-39人,人数系数为0.95;

40-45人,人数系数为1.0;

人数在45人以上,每增加5人,人数系数增加0.05. 两个以上班级合班上课,人数系数在一个教学班人数系数基础上增加0.1,最高不超过1.6. (4)同时承担三门以上课程教学任务的,周课时较多的课程为第

一、二门课,从第三门课程起每课时增加系数0.1. (5)重复课不折算.

2、实训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1)课程实验实习工作量 指所有列入学期授课计划的实验实习(含制图、美术、音乐、形体、体育等课内练习指导,课内设计指导、上机指导、英语听力等)工作量,学院另行聘请了实训指导教师的除外. 实验实习工作量=实验实习时数*人数系数(参见本文"班级人数系数",下同) (2)课内实习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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