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07-02
嘉工管委〔2018〕18号 关于印发《嘉定工业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办酒席 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嘉定工业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嘉定工业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嘉定工业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 2.嘉定工业区农村自办酒会所申报流程 3.嘉定工业区农村自办酒席管理工作流程 4.嘉定工业区非法农村自办酒席处置流程 5.嘉定工业区农村自办酒席保证金及考核办法 6.嘉定工业区农村自办酒席申报备案表 7.嘉定工业区农村自办酒席会所食品安全责任书(会所) 8.嘉定工业区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责任书(村居) 9.嘉定工业区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告知书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2月2日 附件1: 嘉定工业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办酒席 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提高嘉定工业区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办酒席管理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自办酒会所管理工作的通知》(嘉食药安办〔2016〕5号),结合工业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村民(居民)在家办理婚丧喜事一次性设宴五桌及以上;

(二)村民(居民)租用农村会所以及其它场所办理婚丧喜事一次性设宴五桌及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农村自办酒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管委会副主任王方文担任,副组长由社发部部长刘琴担任,组员由社发部综合科、市场监管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社发部综合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居按要求建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 成员单位及职责:

1、食药安办:牵头组织制定辖区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的检查、指导和宣传和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组织对农村自办酒席场所备案的审核、责任书的签订和食品安全保证金、食品安全责任险管理工作,组织对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的考核工作,牵头组织对自办酒席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市场监管所:对农村自办酒席开展日常检查、指导和宣传、培训工作,协助食药安办对农村办酒场所备案进行审核,开展对自办酒席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农村自办酒席传染病防控等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自办酒席食物中毒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根据《细菌性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病原学检验技术规范》开展检验.

4、村(社区):负责制定本村(社区)自办酒席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农村自办酒席情况进行排摸、上报,督促办酒户、办酒场所开展自办酒席申报,与办酒户业主签订责任书,并做好注意事项的告知,协助开展对农村自办酒席的检查、指导和宣传、培训工作.

(二)落实责任考评机制.管委会与村居、办酒场所负责人分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办酒场所缴纳食品安全保证金,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分解食品安全风险.办酒场所与办酒户业主签约,明确各自的责任.工业区将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村居主要领导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内容之一,同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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