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7-01
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考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考办(中心): 根据鄂招办《关于做好湖北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通知》及《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的要求,2013年的普通高考体检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为了确保我市普通高考的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优质高效的完成体检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体检时间

(一)、各县市向市招考办高考科上报体检机构和主检医师名单时间:3月8日前,上报体检机构工作人员名单时间:3月12日前.

(二)、全市体检工作时间:3月15日至3月30日,各县市区可以根据各自情况在此时间段内自行安排本地考生的体检时间.体检数据于4月5日前传到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高考科,学生在宜昌市教育招考信息网www.hbyczk.com查询体检结果.

(三)、县市区招办汇总、检查体检信息并上报市招考办时间为:4月24日前.

(四)、全省专项复检时间为5月15日至30日.湖北省人民医院负责专项复检工作,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

二、高考体检项目和程序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普通高考体检项目分为内科、外科、五官科、血检、胸透等五项.在体检时,根据体检表的栏目将体检分成眼科、内科、血压、外科、身高体重、听力嗅觉、耳鼻喉、胸透、ALT转氨酶检查等九个小项目对考生进行逐项检查. 普通高考考生体检表由县市区招考部门根据省招办下发的高考体检录入程序统一打印下发.体检表上的既往病史一栏由考生本人填写;

体检序号栏由招考部门统一编定. 体检工作在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由当地招考部门和规定的体检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学校按照当地招考部门的具体安排有序组织考生参检. 体检信息录入及结果的送达 考生的体检信息由各承检医院负责,按照省招办统一下发的程序进行录入.信息录入后必须认真复核,本着"谁录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录入人员和复核人员要在体检表上签字.以确保体检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各承检医院必须将经检查无误的体检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当地招考办,具体移交时间由县市区招办确定. 体检结束后,各县市区招考办要将体检结果送达考生手中.全市体检结果的送达全部采取登陆宜昌教育招考信息网查询的方式进行.请各县市区招考办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将考生的体检信息上报市招考办高考科.我们将根据省招考办统一要求向考生公布体检结果. 如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提出质疑,必须由考生本人向所在中学提出申请,经中学校医复查后,由校医在考生复检申请表上签字,送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当地招考办.由招考办会同体检医院统一组织复检,具体复查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

四、体检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省招办的要求成立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联合组成的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体检工作方案.按要求确立承检医疗机构、选聘主检医师、抽调医护人员.为体检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是关系考生切身利益的大事,是高校选拔人才的重要依据.我们一定要树立为考生服务的理念,利用各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将体检标准、体检规程、体检操作办法、体检时间、体检地点、体检纪律、体检注意事项以及体检结果送达方式等告知考生和家长,让考生充分认识高考体检在高校录取中的的重要地位,积极主动参与配合体检工作,自觉遵守体检纪律,以确保体检工作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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