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9-09-05
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任清单 表一:部门主要职责登记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1 对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工作人员有第九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 负责市辖城区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现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条件而不吊销其许可证,或者发现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发现违反本法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不立即处理的;

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向上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或者接到报告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不立即处理的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的.

3 对全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监督管理 发现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再具备本法规定的条件而不吊销其许可证,或者发现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4 依法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未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规定上报的;

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妨碍事故救援或者事故调查处理的;

5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发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不再具备本法规定的条件而不撤销其核准,或者对其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行为不予查处的;

要求对已经依照本法规定在其他地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重复进行检验的;

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6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的监督管理 发现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或者检验、检测活动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7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的.

8 编制质监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质监系统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 依据《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规定. 科研经费年度计划方案并监督执行 负责组织管理质监系统科研、技术引进等工作

9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负责辖区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受理、申报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的规定. 专用标志申报及使用等指导和监督管理

10 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认可市场 3C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规定. 自愿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监管 有机产品认证监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监管 认证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11 拟定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产品、危化品、食品相关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抽查的数据汇总分析与发布,负责工业产品、危化品、食品相关产品等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及开展重要民生产品的风险防控工作,监督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监督检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对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的企业、核查人员、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12 宣贯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

13 指导全市标准化项目建设工作 指导全市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项目建设工作 指导全市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工作 指导全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工作

14 指导企事业单位采标工作 鼓励、指导企事业单位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15 负责玉林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负责玉林地方标准组织制订、审查和发布

16 标准监督工作 监督工业企业产品标准的贯彻执行

17 商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管理全市商品条码

18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监督管理全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

19 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负责质量兴玉战略和名牌战略的组织实施 协调成员单位认真完成自治区质量兴桂战略任务,出台玉林市质量振兴规划或方案,积极培育企业申报各级名牌.

1、《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

2、《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桂战略的决定》(桂发〔2009〕37号)

3、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名牌产品和优质农产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质监联发〔2010〕7号)

20 建立并推行产品质量诚信制度、质量奖励制度 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数据库,并维护及时更新.每两年组织一次玉林市市长质量奖,每年积极培育企业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

1、《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

2、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21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 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定方案

22 负责汽车三包的投诉与受理 汽车三包的投诉与受理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检总局150号令)

23 承担产品质量统计分析 每季度产品质量分析、主要行业质量分析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

24 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指导进行初步调查并编写报告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定方案

25 承担玉林市实施质量兴玉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制定年度质量兴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考核等日常工作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实施质量兴玉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10〕19号)

26 综合管理指导全市计量工作;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

负责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计量考核和指导、管理、监督;

负责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及企事业最高计量标准考核、复查;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和计量检定员考核;

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考核及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

负责管理全市量值传递、量值比对工作,确保量值的准确统一;

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指导企业加强计量基础工作;

推行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定量包装商品 C 标志和计量诚信体系建设;

承担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管理商品量、商品过度包装及市场计量行为.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 负责管理全市量值传递、量值比对工作,确保量值的准确统一. 组织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 组织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计量考核和监督管理. 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及企事业最高计量标准进行考核复查. 推行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定量包装商品 C 标志和计量诚信体系建设. 组织开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27 计量检定员证核发,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 计量检定员证核发.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

28 依法查处涉及违反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纤维制品的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涉及违反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纤维制品的违法行为;

组织协调查处跨部门、跨辖区有关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纤维制品违法行为;

负责对能效标识使用的监督管理;

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交办、转交的标准化、计量和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纤维制品的违法案件;

组织实施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市政府安排的标准化、计量和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纤维制品的行政执法工作任务;

负责标准化、计量、食品相关产品及纤维制品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29 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产品专项打假活动. 依法依职查处产品质量等违法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 行为. 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及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 组织全市专项产品质量执法检查工作.

30 依法查处涉及违反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涉及违反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处置;

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协助和参与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跨部门、跨地区特种设备案件及大案要案的查处;

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交办、转交的特种设备案件;

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

31 行政审批办理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的受理.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省级发证产品)受理事项委托市局方案和委托市局行使部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批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质监办发〔2014〕82号) 负责危化品、化肥等2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证、气体充装单位资格许可证的核发. 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省级发证产品)受理事项委托市局方案和委托市局行使部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批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质监办发〔2014〕8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分级管理的通知(桂质监发〔2016〕1号) 完善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和办事流程. 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审批事项方面的咨询工作 承接上级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已有的行政审批事项. 负责市局本级政务信息的公开. 负责做好驻市政府政务服务办证大厅窗口业务开展 表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理顺意见 无 表三: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序号 服务事项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

1 5.20世界计量日 主题宣传活动 宣传计量知识,开展计量惠民服务活动 计量科 吴健铭

3117566 2 质量月 活动 每年9月,开展全国 质量月 活动 质量科 李卫

3117558 3 世界标准日 宣传 组织开展 世界标准日 宣传工作 标准化科 陈诗南

3117609 4 质监 科技周 、质监实验室开放活动 组织开展质监 科技周 活动,宣传普及质监科普知识,树立一批质监科普基地.组织质监专业实验室面向全社会开放,以非营利方式向公众开放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检验检测环境设施、标准信息以及科技文献,为公众提供质检、计量、标准化等公共技术支持 科技认证科 冯党斌

3117600 5 6.9世界认可日 及 有机宣传周 主题宣传活动 开展认证认可法规政策宣传服务活动 科技认证科 冯党斌

3117600 6 安全生产月 活动 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周旭18577558829 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一)名牌检查

一、监督检查对象 获得各级名牌企业

二、监督检查内容

1、对有效期届满产品,主要检查是否违反有关规定在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继续使用广西名牌产品称号或标志. 2. 产品实物质量和技术水平是否保持在同类产品中处于自治区内先进水平.广西名牌产品企业需向市局提交由省级及以上法定技术机构出具的年度产品全项检验报告. 3.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是否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广西名牌产品企业需向市局提交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年度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报告. 4. 企业是否有违规使用名牌标志的行为. 5. 产品的执行标准、生产环境和生产工艺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6. 产品市场占有率和销售额的情况,是否能保持并不断增长.

三、监督检查方式 到企业现场检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1、现场查看有关资料

2、填好检查表,企业签字盖章确认

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

1、对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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