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9-07-01
附件1: 隆昌县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1]22号、内安委[2011]32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市 12・15 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以下简称 百安活动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件要求,突出事故预防,强化安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狠抓综合治理,严打非法违法,确保我县今冬明春特别是 两节 、 两会 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实现2012年良好开局.

二、活动主题 突出重点 落实责任 防范事故 确保平安

三、活动目标 一是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二是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是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四是坚决把事故总量降下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四、组织保障 成立隆昌县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领导小组,加强对 百安活动 的领导,各单位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将 百安活动 扎实推向深入.

五、总体要求

(一)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切实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巩固道路及水上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民爆器材、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强化监督,采取断然措施,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三)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生产技术管理,严格过程监管监控,强化现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四)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事故处理严格执行 四不放过 原则,巩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元旦、春节、 两会 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六、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1年12月20日-2011年12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电台、杂志等多种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开展宣传教育 五进 活动,让 百安活动 深入到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家庭,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断强化企业一线岗位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素质,形成覆盖全县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培育安全文化. 第二阶段(实施整改):2012年1月1日-2012年3月20日;

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监管职责,并与企业自查相结合,适时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对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和典型及时予以总结和宣传报道,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强化警示教育,确保 百安活动 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2年3月21日―2012年3月31日.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在2012年3月20日前向县 百安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包括部署开展 百安活动 的工作情况,先进典型经验、活动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以及活动开展的音像资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及市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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