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07-01
宜人社秘〔2011〕367号 关于开展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非全省 统考工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驻宜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09]60号)精神,我市将在近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非全省统考工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此次全市非统考工种技术等级考核的技工,必须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凡2010年已参加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统一考核的人员,今年不得再报名参加考核.工作年限以周年计算,截至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一)初次报考条件 1.工作满25年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0年的工人,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2.工作满15年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的工人,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普通初中、高中毕业生工作满2年并在转正定级后从事本工种工作1年以上的工人;

或者技校、职业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工作满1年,所学专业和本工种岗位不对口,并在转正定级后从事本工种满1年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二)晋级报考条件 已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参加晋级考核. 1.工作满20年(或在本工种工作满15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个考核合格年度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2.工作满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个考核合格年度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退伍士兵首次确定技术等级后,再晋升高一级技术等级可根据人薪发〔1994〕45号的技术工种等级年限要求参加考试考核.在等级晋升中可不受五个考核合格年度的限制.

(三)破格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人报考,工作年限或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放宽3年,且不受考核合格年限的限制.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五名,现仍在同工种岗位工作的.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如系集体完成应是该成果项目的主要完成者),现仍在同工种岗位工作的. 3.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人,现仍在同工种岗位工作的. 4.在部队两次以上获得师一级技术比武前五名的士兵,退役后仍在同工种岗位上工作的. 上述放宽年限条件可以是首次申报考核高、中级工,也可以是申报晋级考核,但申报晋级考核必须是在本等级岗位上所取得的成绩.

二、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发文之日起,市直单位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8日,各县(市)区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2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组织 各县(市)区分别负责本县(市)区管辖范围内人员的申报、审核、并统一上报;

市直各单位报名由各单位组织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

省驻宜单位自行组织报名并审核汇总后报所在县(市)区人社局统一上报.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及省驻宜单位要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相关原始资料和证件,不符合报考条件即使通过了考核,也不予核准晋级,责任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或部门承担.

(三)报名需要上报的材料 (1)《安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附件1)一式叁份,并附五张二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 (2)《安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花名册》(附件2)一式叁份. (3)《安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汇总表》(附件3)一式叁份. (4)晋级、破格报考人员需要报送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成果(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无证书或遗失的,则须携带考核合格人员批复文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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