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7-01
萍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入驻供应商征集方案(第一批)公告 为方便采购人日常零星采购,鼓励供应商积极参与网上交易,简化采购流程,增加采购透明度,提高采购效率,萍乡市政府采购探索 互联网+政府采购 的建设模式,专门为采购人、供应商搭建集商品信息发布、网内比价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现根据网上商城的实际需要,按约定条件承诺的办法采用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网上商城入驻供应商.

供应商须知 网上商城可根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因素)决定供应商是否准许入驻;

网上商城将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各行业发展动态及采购单位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入驻标准;

供应商入驻后须通过网上商城平台对自身信息和商品信息进行及时更新. 供应商征集范围 满足供应商入驻条件,所经营商品在《萍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商品品目目录》以内(详见《供应商入驻资料汇编》附件二中《萍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商品品目目录》),自愿遵守并接受网上商城相关管理要求的供应商. 网上商城暂不接受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联合体的入驻申请,亦不接受非中国大陆企业的入驻申请. 供应商征集方式 征集时间为2018年12月06日-2018年12月27日,供应商应在期间完成申请入驻通过和其纳入网上商城经营的商品录入系统的工作,上述两阶段工作完成后萍乡市财政局将与符合入驻条件的供应商签订入驻协议. 网上商城审核供应商的入驻资格以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资料为准.供应商请务必确保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若您提供的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为第三方提供的,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性),一旦发现资质或信息虚假的,您的公司将被列入非诚信供应商名单,网上商城将不再与您进行合作.供应商应如实提供其门店、经营场所运营的主体及相关信息,当主体及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网上商城. 为确保2018年底萍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试运行,供应商需在申请入驻审核通过之日起,于2018年12月27日前将所经营的商品按照《萍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商品品目目录》商品品目分类依次录入系统,如逾期未操作,本次入驻申请失效,须待下批次征集时重新提交入驻申请. 网上商城供应商分为两大类:电商类供应商、经销商类供应商.

(一)供应商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中国大陆企业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所提供的商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供应商近三年(自2015年起)未被 信用中国 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工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级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非个体工商户或联合体;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电商平台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供应商应为电商平台的主办单位,必须是一个面向社会大众消费的专业销售平台(非公司门户网站),有良好的经营活动记录.具有ICP备案号,须提供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明(提供有效的ICP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主办单位公章)或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 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有效备案的截图,加盖主办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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