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9-07-01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内科瑞矿评字(2019)第036号 内蒙古科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10号 邮编: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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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hh.com E-mail:nmgkrzcpg@163.com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要 内科瑞矿评字(2019)第036号 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欲了解项目的全面情况,请阅读本评估报告全文. 评估对象: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采矿权申请人:广西贵港市铜鼓湾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内蒙古科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因广西贵港市铜鼓湾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新立登记(探矿权转为采矿权)之事宜,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需确定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出让收益,本项目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 出让收益评估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9年4月30日. 评估日期: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28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主要参数:矿区面积7.4036平方千米;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共3口地热井,分别为地热井TGW-1(井深1751m,出水平均温度43.5℃)、地热井TGW-2(井深1705m,出水平均温度54.5℃)、地热井TGW-3(井深1750m,出水平均温度54.5℃);

允许开采总量≤2664m3/d,产品方案为热矿水;

地热水取水量16.40万m3/年(其中:TGW-1井1.4万m3/a,TGW-2井10万m3/a,TGW-3井5万m3/a);

评估计算服务年限20年,基建期1年,评估计算年限21.00年;

评估计算服务年限内地热水动用可采储量(取水量)为328.00万m3.产品不含税价12.29元/m3;

固定资产投资498万元;

单位(取水量)总成本费用8.65元/m3,单位(取水量)经营成本6.99元/m3;

折现率8%. 评估结果:本评估机构在尽职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 (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20年、年地热水取水量16.40万m3)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4月30日所表现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4.61万元,大写人民币柒拾肆万陆仟壹佰元整.详见附表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25号),地热单位可采储量基准价标准为0.20元/立方米・热水,本次评估计算服务年限内地热水动用可采储量(取水量)为328.00万m3,则单位可采储量价值为0.23元/m3(74.61/328.00),高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布的采矿权基准价标准.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超过有效期,需要重新进行评估,如果使用本评估结论的时间超过本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本公司对使用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法定代表人(签名):张辉项目负责人:张辉(中国矿业权评估师) 项目复核人:田玉娟(中国矿业权评估师) 内蒙古科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广西贵港市桥圩地热矿采矿权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目录第一部分:报告正文 1.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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