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9-04
乌鲁木齐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乌人社办〔2018〕280号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局人力资源规划发展处、职业能力建设处、劳动关系处、医疗生育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实现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现将《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一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调整更新 一单两库

(一)《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随机 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经8月13日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已进行了动态调整,请各责任处室、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执行.

(二)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涉及 双随机、一公开 的处室、单位均应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确保检查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请各责任处室、单位10月20日前报送最新 两库 信息(附件

3、4)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至政策法规处.

二、责任分工

(一) 一单两库 调整更新后,由政策法规处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各责任处室、单位负责各自年度抽查计划、工作方案、抽查事项、抽查数量、检查结果等具体事项的制定和公布.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负责 双随机 抽查系统的建立和维护,支撑相关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

三、其他要求

(一)根据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 回头看 工作的通知》,各责任处室、单位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每两周报送1次工作台账(附件5),由政策法规处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审改办.

(二)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已列入市政府每年年底检查项目,请各责任处室、单位11月15日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将开展检查印发的各类文件、公示截图、工作照片、信息等佐证材料,提供给政策法规处,由其统一装档后迎检.各责任处室、单位报送的档案材料务必做到完整、有序,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三)各责任处室、单位每年11月15日前需报送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自查报告,包括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建议,还可以另行撰写先进经验材料.

(四)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是深入推进 放管服 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责任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如遇专项检查务必积极迎检,配合政策法规处做好各项工作.同时,确定一名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各项工作,以及资料的整理和汇总,10月15日前将人员名单报送至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毕静 联系

电话:4656352 附件:1.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随机、 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2.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随机 抽查事项清单 3.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随机、 一公开 市场主体名录库 4.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检查 人员名录库 5.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台帐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1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实现科学监管、有效监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2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乌人社办〔2016〕290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是指本行政机关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检查对象的日常监管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及时公布抽查检查结果的工作. 检查对象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登记部门注册或者行政部门审批、民政部门登记、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处于存续状态的各类市场主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执法检查人员是指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行政机关通过双随机方式行使监管职能,确定抽查范围、抽取检查对象、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抽查检查、公示检查结果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下列情形不适用本办法:

(一)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和市政府对监督检查有明确要求的;

(二)被监管对象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后,依法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对监督检查方式有明确要求的. 第四条?? 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实施、公开透明、协同推进、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一)依法实施,是指所有的随机抽查事项应当有法可依、于法有据,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组织实施,不得在清单外设立或实施抽查、检查事项.?

(二)公开透明,是指检查清单、检查计划、抽取结果、检查结果等工作应当依法公开.?

(三)协同推进,是指建立完善的随机抽查系统,充分利用现有信息数据,与诚信信息公示系统和属地监管需求相适应,一个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时,相互配合,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四)谁检查谁负责,是指具体实施检查的执法部门或执法人员对具体的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公开结果依法负责,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 第五条 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三类行政权力,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法》情况;

(八)用人单位对职工个人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和进行就业登记情况;

(九)人才资源服务服务机构执行《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情况;

(十)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情况;

(十一)用人单位执行劳务派遣相关规定情况;

(十二)用人单位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情况;

(十三)用人单位是否有妨碍阻扰行政执法检查的情况;

(十四)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及行政执法检查事项.

第二章 抽查管理机制 第六条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本行政机关分别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均面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确保检查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是指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机关处室、局属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并结合各自 三定方案 的工作职责及权责事项清单,制定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同时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据此制定各自的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

(二)市场主体名录库,是指以本辖区、本行业为基础,涵盖全部检查对象,其内容包括检查对象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三)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是指本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名单,其内容包括所属部门、姓名、执法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第七条 建设统一的随机抽查系统,各检查部门可导入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自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第八条 随机抽取检查用人单位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应当有第三方在场监督.第三方监督人员可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用人单位代表、法制监督人员、纪检监察人员、新闻媒体单位人员等组成. 第九条 抽查方式一般采取不定向抽查,即按照一定比例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开展监督检查. 定向抽查仅限于专项检查确定的单位、失信的用人单位和因群体性事件等原因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用人单位. 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一般不低于辖区范围内市场主体的3%和每年不少于2次的要求,可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对受检对象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并分类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主要分ABC三类(遵守法律法规情况好、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投诉举报情况、无被处理情况、管理到位的分为A类;

遵守法律法规总体情况较好、有较轻的违法违规情况的分为B类;

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较差、投诉举报多、有违法违规受处理、管理不到位的分为C类),对A类,原则上不再列入当年度同一事项抽查名单;

对B类,将每年度列入抽查名单,对C类,列入重点检查名录,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十一条 抽查比例由具体实施检查的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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