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04-29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至少应由 技术标部分 和 商务标部分 组成: 9.1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资质资料: 9.1.1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随身携带开标时查验)或经公证的公证书原件;

9.1.2 投标人具有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9.1.3所投应用软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符合《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承诺函原件.制造商为本项目给予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授权书、服务承诺函原件;

9.1.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仅限于正本)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内,原件随身携带开标时查验);

9.1.5投标保证金:20万元(贰拾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地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号) 9.1.6投标人的资信证明:银行评定的上一年度企业资信等级证明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有资质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9.1.7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或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等文件;

9.1.8 投标人需出具本项目三年质保承诺书 9.1.9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具有承建三级医院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9.1.10 投标人企业简况表(包括企业简历,人员和制造、试验、检测设备情况);

9.1.11 必须提供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供应清单;

9.1.12安装施工方案及组织设计;

9.1.13 主要安装施工管理人员表;

9.1.14 售后服务承诺和维保计划;

9.1.15 有关产品样本及资料;

9.1.16 类似建设项目业绩表. 上述9.1.1~9.1.9项为开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项,投标人必须提供.如有缺项,将被视为废标.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和田地区人民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和田地区人民医院西院区全部业务及运营管理的信息系统,以及信息系统运行及业务运行所需的软硬件及网络环境. 招标文件编号:HTZFCG(2016GK)022号2招标人:新疆和田地区人民医院 招标机构名称: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机构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地区财政局办公楼一楼

3 现场勘察:投标人可自行确定现场勘察时间,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之前完成现场勘察事宜,注:现场勘察费用及风险投标方自行承担. 和田地区人民医院现场勘察联系人: ,联系

电话:

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地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和田地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和田市北京西路支行 账号:3015381109026430560

5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90 日历日.

6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月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

7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壹份、副本陆份

8 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9 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10 开标时间: 2016年月日(星期 )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地区财政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 9.2 商务标部分 9.2.1 开标一览表;

(单独密封). 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应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报价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为准,开标一览表必须盖章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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