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9-04-13
关于对灌云县财源墩布原料有限公司 年产3000吨墩布原料项目环评表的批复 灌环表复〔2019〕29号 灌云县财源墩布原料有限公司: 现从环保角度分析你单位该项目在落实环评及本批复要求前提下具有可行性,并原则同意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提要求如下:

1、项目位于灌云县四队镇界北村十组,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3060平方米,拟购置开花机、抓棉机、梳棉机、气流纺等加工设备,以服装下脚料为原料,建设墩布原料生产加工线1条,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0吨墩布原料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018-320723-42-03-540065.

2、项目建设过程中须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验收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施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48599-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

3、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或绿化,厂区设置防渗旱厕,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熟化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项目施工期通过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通风等措施抑尘;

运营期粉尘等废气经"集气罩+CQYL圆笼式除尘机组+15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该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震、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在厂区布局时应远离厂界,夜间不允许生产,确保厂界噪声达相应功能要求.该项目产生废布料、棉尘回收外售,建筑、装修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并清运,防止污染环境.

4、项目不得选用国家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能力和设备,不得生产国家禁止和限制生产的产品,项目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5、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批.项目竣工须经自行验收合格后报县环保局备案,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正式投产.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允许设置雨水、污水排口各1个,废气排口1个,固体废弃物堆场1个.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大气污染物:颗粒物≤0.83t/a;

水污染物:零排放;

固体废物:零排放.

7、项目建设期间由灌云县环境监察局负责现场环境监督管理.

8、该项目从环保角度可行,但需经发改、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灌云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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