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03-21
天人社局干〔2018〕193号 关于聘用龙云等三十位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县教育和科技局: 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及《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潘启月等八十七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聘〔2018〕115号)文件,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及公示合格,同意聘用龙云、杨雅惟、安旭、姜金菊、杨路、杨月、吴义军、吴文英、杨小琴、刘娩娥、杨曼琴、杨冬环、夏小红、张敬欣、余丽、张珍雪、何敏、杨碧、杨琴琴、潘先菊、龙月仙、杨细菊、徐应洲、杨慧敏、宋梅玉、满家源、谭海萍、杨晓慧、杨程凯、夏丽芬三十位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排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其中: 龙云、杨雅惟、安旭、姜金菊、杨路、杨月六位同志安排在白市镇中心幼儿园工作;

吴义军、吴文英、杨小琴、杨程凯四位同志安排在江东镇中心幼儿园工作;

刘娩娥、杨曼琴、杨冬环 、谭海萍四位同志安排在蓝田镇中心幼儿园工作;

夏小红、余丽、张珍雪、何敏、夏丽芬五位同志安排在石洞镇中心幼儿园工作;

张敬欣同志安排在注溪乡中心幼儿园工作;

杨碧同志安排在远口镇中心幼儿园工作;

杨琴琴、潘先菊二位同志安排在坪地镇中心幼儿园工作;

龙月仙、杨细菊、杨晓慧三位同志安排在瓮洞镇中心幼儿园工作;

徐应洲、杨慧敏二位同志安排在竹林镇中心幼儿园工作;

宋梅玉、满家源二位同志安排在地湖乡中心幼儿园工作. 请通知上述人员于2018年11月5日前到聘用单位报到工作.聘用后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文件规定,实行见习期6个月,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再予以正式聘用;

新聘用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见习期). 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请本人与单位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后到我局办理合同鉴证手续,并通过人事工资管理系统打印《贵州省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工资确定表》及时送我局审批. 见习期工资待遇情况见附表.工资从2018年11月1日起计发. 附件:《天柱县2018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工资待遇审批名册 (龙云等30人)》 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日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各有关单位,县社保局、县医保中心,本局干部人事股、工资福利股,本人档案,自存. 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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