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3-14
00001 机文漳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漳政综〔2016〕48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国家 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漳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6年第3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漳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一、概况

(一)示范区名称 漳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二)实施单位 漳州市人民政府

(三)建设范围 示范区建设范围涵盖漳州市11个县(市、区),即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县和华安县,以及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共有121个乡、镇、街道,25个国营农场,1667个村民委员会.

(四)建设定位 漳州市是福建省农业大市,应充分发挥漳州市自然资源优势及其对台农业合作优势,并以市委、市政府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提高外向型农业发展为契机,把示范区建设为具有明显区域特色的外向型漳台合作高效生态现代农业示范区.

(五)主导产业 重点围绕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林竹、中药材、畜牧、水产等9大主导产业的提升发展,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六)建设期限 2015-2017年(3年)

二、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充分利用漳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良好基础,紧抓国家高度重视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机遇,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道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漳州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化农业,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以质量安全为重点,提升农产品品牌;

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

以对台对外合作为引领,拓展农业合作领域.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 一区两园 建设,重点打造一批规划科学、设施完善、科技领先、机制健全、生态良好的示范区核心示范园,示范引领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跨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 深化农村改革,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为重点,建立起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 2.坚持科技驱动 积极加强与国内外先进农业科研机构的合作联系,大力推广农业 五新 技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发展. 3.坚持因地制宜 立足漳州现代农业发展优势与特色,综合考虑产业基地和区位优势,突出区域特色,转型发展传统产业、拓展提升新兴产业. 4.坚持产业联动 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价值,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

一、

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5.坚持以人为本 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与提高农民收入紧密结合,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高农民素质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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