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8-12-18

电话:020-86836552 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聚贤街5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20-37726707-310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36968659 E-mail::chengfengzb@163.com

网址:http://www.gdcf.net.cn/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投标人须知 须知前附表 该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是与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

第三章《合同通用条款》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

第三章《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项号 内容

一、说明 2.3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

电话:020-37726707;

传真:020-36968659.

二、招标文件 8.3 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 9.1 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按招标文件

第一章规定. 9.2 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时,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7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8 不允许有备选方案. 13.9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 18.1 投标保证金金额: 包组一:RMB14,000元(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包组二:RMB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包组三:RMB6,000元(人民币陆仟元整) 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如电汇、转账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日17:00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账户: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0948000000106525 银行:华夏银行广州花都支行 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 备注 栏写明GDCFCG-GZHD-20150005,以便查询. 投标人以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日17:00前将《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传真到达我司.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9.1 投标有效期:90天. 20.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件一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2.1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按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 22.1 开标日期、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

五、开标与评标 25.1 评标委员会由5名单数组成,由1名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25.4 评标方法:各包组进行独立评审,均采用综合评分法. 29.2 各包组定标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六、授予合同 32.1 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34.1 履约保证金:无35.1 中标人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包组一中标人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包组二中标人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包组三中标人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4)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a. 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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