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8-11-24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 案件名称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博世")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万和")新设合营企业广东万博电气有限公司案 交易概况(限200字内) 博世和万和有意向在中国建立一家各自持股50%的合资公司,在研发和生产家用热水产品(即储水式电热水器、即热式电热水器、热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以及水箱)方面进行合作.

合资公司的产品将以博世、万和品牌以及OEM/ODM代工模式下的品牌,以博世和万和各自的销售渠道进行分销. 交易完成后,博世及万和将各自持有合资公司50%的股份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简介

1、博世 博世集团是一家全球领先的技术和服务供应商,拥有四大业务部门:汽车与智能交通技术部门、工业技术部门、消费品部门以及能源和建筑技术部门.

2、万和 万和是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公司.万和是中国领先的、生产规模最大的热水系列及厨卫电器产品供应商. 简易案件理由(可以单选,也可以多选) (

1、在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 (

2、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

3、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

4、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5、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6、由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 备注 相关产品市场:家用分散式电热水器、家用及小型商用太阳能热水器市场 地理市场:中国 合并市场份额(2015年):[5-10%];

[0-4%] 注解:

1、申报方申请简易案件的理由是基于1-3项时,须在备注中说明界定的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无须阐述界定理由),以及相关市场份额;

市场份额可以区间形式提供,区间幅度不应超过5%.1-3项可以多选,也可单选;

没有勾选的,视为本集中不涉及该类型交易.

2、申报方申请简易案件的理由是基于第4项、第5项时,无须在备注中说明相关市场和市场份额.

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的一个经营者控制,如果该经营者与合营企业属于同一相关市场的竞争者,则申报方在申请简易案件时,须同时勾选第1项和第6项理由,并在备注中说明界定的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无须阐述界定理由),以及相关市场份额.市场份额可以区间形式提供,区间幅度不应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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