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8-10-12
通知 赣市工通〔2019〕2号 关于认真做好推荐评选2019年全国、全省、全市 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赣州经开区总工会,赣州蓉江新区总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直属基层工会,中央、省驻市产业、企业、院校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广大职工为坚定不移打好六大攻坚战、奋力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样板建功立业,中华全国总工会、江西省总工会和赣州市总工会决定,2019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授予全国、江西省、赣州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表彰名额

(一)根据省总《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精神,今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各类名额不直接分配,我市可向省总推报:1.全国五一劳动奖状1个.2.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工各1人;

(2)产业工人、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科教人员不少于2人,且其中一人须为非公有制企业的产业工人或一线职工.企业管理人员、一般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处级干部不参与推荐评选.3.全国工人先锋号不少于2个,且至少有一个属于非公有制.所有名额均由省总工会统一平衡,择优推荐.

(二)2019年,省总分配我市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4个,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10名,江西省工人先锋号9个.企业负责人、县处级党政领导(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农民工及专项指标推荐评选名额不予分配,由省总工会统一平衡.

(三)2019年,赣州市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的评选名额见附件.企业负责人推荐评选名额不予分配,不占当地推荐评选指标,由市总工会统一平衡.

二、推荐评选条件 全国、省、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符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江西省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和《赣州市五一劳动奖状、赣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赣州市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

一、效益优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创新型转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培育新动能,强化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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