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8-09-29

18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要求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国农办【2004】48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国农办【2009】163号)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经浙江省水利厅认定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且已由注册单位聘用)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 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具有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二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企业应未被新昌县或绍兴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未被列入绍兴市水利行业失信黑名单 ;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4) 未列入绍兴市水利行业失信黑名单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省外水利企业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上公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 1.9.1 踏勘现场 组织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召开 ?不召开 1.10.3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6月1日10 :00 1.11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离 ? 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评标办法.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

60 天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通过基本账户进行缴纳,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电汇;

2)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贰 万元,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业务的则不须另行缴纳.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201000031801898000009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室(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客运东站边)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一) 5.2 开标程序 (4) 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即当众拆封;

(6) 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先后的顺序进行.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的构成:成员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超过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新昌公管办提供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用银行履约保函或现金担保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叁拾 万元.(现金或提供同等价值的银行履约保函) 7.4 农民工工资保证证明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到县水利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中标人已缴纳保证金的,则不需再次缴纳). 10.1 类似项目 / 10.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份数: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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