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8-08-17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 验收工作方案(2.

0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及我市关于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改革的相关要求,我委于2018年10月10日牵头印发了《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试行)》. 根据试行效果及各审批职能部门、申请单位等的反馈意见,为保障竣工联合验收工作顺利推进,我委牵头及时对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编制了《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2.0版)》,经报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实施《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2.0版)》,原工作方案(穗建质〔2018〕1695号)自行失效. 运行过程中如存在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我委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协调修订,不断优化办理模式,简化办事材料,切实为提升申请企业的办事提供便利方便度.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12日 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2.0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号)相关要求,强化验收管理综合协同,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负责制,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实际,制定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联合验收按照 统一申报、信息共享、各司其职、限时办理、集中反馈 的原则,实行全程网上办理模式,全部办理流程通过系统流转完成.

二、适用范围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适用本方案.

三、联合验收内容 按工程项目类型分两大类别:

(一)房屋建筑工程 包含规划、消防、人防、水土保持、光纤到户通信配套、气象部门防雷、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等专项验收(备案)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含白蚁防治备案),并与环保、安监、城管、城建档案、不动产登记等其他它有需求的市区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同时,对以下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注:1.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卫生部门意见,质量技术监督和卫生计生部门无验收事项,不参与联合验收;

2.根据城建档案部门意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与、报送工作与联合验收时间节点不一致,由建设单位后期另行完成;

3.环保设施验收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环保部门不参与联合验收;

4.联合验收试行期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事项可由建设单位承诺后期另行办理;

5.对2019年1月1日起新开工的工程项目,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事项纳入联合验收.)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包含规划、消防、人防、水土保持、园林绿化、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等专项验收(备案)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含白蚁防治备案),并与环保、安监、城管、城建档案等其他它有需求的市区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同时,对以下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注:1.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卫生部门意见,质量技术监督和卫生计生部门无验收事项,不参与联合验收;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