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08-31
丹阳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办发z2013{37号)及《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z2014{1号),根据江苏省大气办和镇江市大气办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年度目标 根据镇江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2017年丹阳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不低于77.5%,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3%,重污染天气天数较2016年不增加.

二、年度工作任务 1.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 2017年依法依规淘汰环保、能耗等不达标的落后产能,严禁建设过剩产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推动钢铁、建材、保留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重点用能单位持续开展节能工作.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中、高费方案实施率.完成上级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2.继续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落实市

263 专项行动方案 减煤 专项行动,在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的同时,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严格控制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新增量,重点削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通过逐步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石化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认真实施《丹阳市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丹政办〔2015〕66号)和落实《关于推进全市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丹政办〔2015〕167号)文件精神,2017年全市范围内32台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或淘汰,进一步推进集中供热和天然气接管工程,严控重点燃煤企业燃煤品质. 3.重点行业污染排放提标改造 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要全力落实钢铁、水泥、喷涂、化工等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国家和地方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深化落实一批限期治理项目. 4.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按照《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要求,落实激励政策,全面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17年完成97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

2017年底前,完成试点工程,全面开展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工作,已建油气回收装置确保稳定运行. 5.加大移动源污染防治力度 一是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系统的监管落实.推进环保标志电子智能监控网络,实施电子化、智能化监管,实现检测数据实时传输、机动车检测过程实时监控和环保检验信息共享.严格机动车排放标准,环保、公安部门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对机动车环保监测、排气污染控制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重点推进中型、重型柴油车尾气治理. 二是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2017年全市淘汰老旧机动车完成镇江市下达的任务.依法加强对老旧机动车闯限行区域行为进行联网管理、处罚.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燃料汽车,加快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三是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在全市推进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2017年底前,沿江沿河所有港口建成船舶污水、垃圾接收设施,建立接收、转运、处置运行机制.完成新建陵口码头船舶垃圾站一座,推进船舶垃圾收集处置. 6.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一是继续强化扬尘污染控制.一要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开展包括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在内的安全检查和标准化示范文明工地达标考核.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推广使用高效洗轮机和防尘墩,料堆密闭,严禁敞开式作业.拆迁工地洒水抑尘,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保持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的清洁.二要强化道路扬尘控制.积极推广精细化管理措施和责任落实机制,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严格执行冲洗、限速等规定,严禁带泥上路.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 二是深入开展建筑节能.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进一步发挥示范集聚效应、提升建筑品质.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完善绿色建筑发展全过程闭合监管体系,确保城镇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设计建造.全面推广外墙涂料采用低VOC或水性涂料. 三是继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完善秸秆收集量补贴补偿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国家示范项目平台,积极推进生物质能规范利用.巩固禁烧成果,2017年确保秸秆焚烧火点比2016年进一步下降. 四是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逐步推进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在城区主要路段大型餐饮项目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年内完成一家推广任务.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管护单位指定的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其他产生烟尘的物质. 五是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制定科学、有效的烟花爆竹禁限放方案,通过采取 严打严惩、有奖举报、失职问责 等措施,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严肃处理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减轻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 7.完善重污染预警应急体系,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 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环保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预报预警的提前量和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要完善应急响应架构和强制性减排措施,排出具体的企业、工地分级管控名单,使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组织专项督查,确保应急机制高效顺畅运转,杜绝 卡壳 、 挂空 现象.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预测预报信息共享和会商联动,推进长三角区域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联合应急演练工作.

三、年度重点工程项目 2017年丹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任务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污染整治任务.一是完成32台燃煤锅炉整治工作;

二是完成97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

三是完成镇江市下达的2017年全市淘汰老旧机动车任务.

四、年度实施计划保障措施 按照市

263 专项行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落实,健全考核机制,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落实治理责任 市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完善配套政策,在大气污染治理中充分履行职能,切实发挥各自的作用.各镇(区、街道)应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把大气污染防治列入党委、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将工作任务和工程项目分解到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确保任务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明确每个项目的完成期限. 2.强化执法监管 市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面从严的监管执法理念,坚持标准严、检查严、惩处严、督查严,继续狠抓环保法、大气法以及省级相关法规的落地见效,铁腕打击超标排污、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恶意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大气重点污染源的明查暗访,住建部门要曝光工地扬尘控制 黑名单 ,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部门要加强油品质量监管,环保、公安部门要联合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和环保标志使用情况的检查.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任务完成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实行问责.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既要联合惩处,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更要着眼长效,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监管体系,促进排污单位加强自律,促进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3.完善经济政策 认真贯彻国家、省、镇江有关促进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化解的财税、土地、金融政策.落实重点行业提标改造补助等经济、价格政策.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现有环保专项资金,对大气治理重点项目进行补助.要加大对老旧机动车淘汰的补助力度,落实燃煤锅炉整治项目补助资金等,认真执行秸秆收储、成型燃料制造、利用等环节的财政补贴政策.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准备. 4.引导公众参与 宣传部门要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深入开展新闻报道,跟踪报道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倡导绿色、文明、节约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推进企业自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举办知识竞赛等系列主题活动,提升公众大气环境保护意识;

要研究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公众参与办法,推进政府与公众、企业有效沟通的协调机制,完善大气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附表:1.燃煤锅炉整治――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 淘汰、提标改造项目表 2.丹阳市VOCs治理重点工业企业名单 3.机动车污染防治任务表 附表1 燃煤锅炉整治--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淘汰、提标改造项目表 序号 设区市 镇(区、街道) 企业名称 锅炉规模 (蒸吨/小时) 整治措施 完成时间 SO2排放削减量(吨) NOx排放削减量(吨) 烟尘排放削减量(吨)

1 镇江市 丹北镇 江苏天工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10 清洁能源替代 2017年12月31日29.50 17.50 14.70

2 镇江市 丹北镇 丹阳市商贸总公司新桥屠宰点 0.12 清洁能源替代 2017年12月31日0.35 0.21 0.18

3 镇江市 司徒镇 江苏盛丽绒绸印染实业有限公司

10 清洁能源替代 2017年12月31日29.50 17.50 14.70

4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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