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2018-07-11
福州市马尾区农林水局 福州市马尾区财政局马农〔2015〕195号 福州市马尾区农林水局 福州市马尾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2017年马尾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2015-2017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闽农计〔2015〕68号)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农林水局、财政局共同制定《2015-2017年福州市马尾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经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2015-2017年福州市马尾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福州市马尾区农林水局 福州市马尾区财政局2015年7月1日 抄送: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5-2017年福州市马尾区农业 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2015-2017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水平为重点,不断改革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办法,充分调动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组织购买与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我区高优农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1、实施规模: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规模由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组成.资金安排以省农业厅、财政厅年度下达为准,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实施范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区所有镇(街).补贴资金由财政分次结算,分批下达.

3、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当年度补贴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按规定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补贴对象及其确定 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全省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确定.

四、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11大类29个小类56个品目机具(见附件1). 对大中型轮式拖拉机、水稻插秧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种子处理设备、联合收割机、谷物烘干机、18马力以上自走式喷杆式喷雾机、30千瓦以上风送式喷雾机、马铃薯、花生、油菜种植和收获机械等耕种收薄弱环节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并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补贴产品必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产品铭牌.

(三)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已享受项目补贴机具不得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总额(含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下同)不超过20万元,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年度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单机补贴额超10万元的只能购置1台.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的上限可根据我区资金实际使用情况,适时由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重新确定后发布. 为加快推广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购机者购买下述品目机具时给予一定比例的省级累加补贴.当年度省级资金使用完结,不再累加补贴. 1.对购置秧盘播种成套设备、种子处理设备、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的,省级补贴资金给予不超过20%的累加补贴. 2.对购置75马力以上轮式拖拉机、18马力以上自走式喷杆式喷雾机、30千瓦以上风送式喷雾机、马铃薯、花生、油菜种植和收获机械的,省级补贴资金给予不超过10%的累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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