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8-05-12 |
1、招标编号:2012XSZFCG301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 象山石浦渔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LED景观照明灯具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灯具制造商或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灯具经销商,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满足上述要求的灯具制造商针对该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它条件包括:投标企业随带灯具实物样品(要求不同品目各带一套灯具样品,能在现场点亮);
(7)附带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并提供原件(国产灯具),进口灯具需附带海关报关单;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划帐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必须实际到帐,提供银行回单到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购买;
(2)网上下载,下载
网址:http://www.xsbm.gov.cn/zbtb 或http://www.nbzfcg.cn/ 注:网上下载的标书费于开标之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采购科二.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2月14日至2013年1月7日.每天8:00-11:30,13:30-16:50(节假日除外).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10、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8日13时5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时间:2013年1月8日13时5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公开开标.
12、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丹峰西路161号).
13、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李姝华
电话:0574-65733011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序号 内容1项目编号:2012XSZFCG301G 项目名称:象山县石浦渔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LED景观照明灯具采购 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 招标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邮编:31570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城丹南路26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URL:Http://www.xsbm.gov.cn/zbtb或http:// www.nbzfc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