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8-01-18
关于玉环县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 情况说明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玉环县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是浙江中油龙昌能源有限公司的改扩建项目.

该公司已建有3000吨级石油液化气专用码头、二级储配站和LNG气化站(总容积200立方米)各一座,燃气管网已遍布玉环县各集镇和工业园区,累计全县范围内总铺设地下管线已达220公里左右.现上报审核,以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玉环县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选址位于大麦屿港区白墩作业区,北临玉环华能电厂,南面是玉环中央粮库,西接港区后勤支持保障岸线,东面靠山.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89.75亩,并预留一定发展用地.中转储运规模按200万吨/年,远期600万吨/年规划设计,将建造10万m?LNG 储罐2个,20万m?LNG 储罐1个,LNG 槽车装车外输规模为50 万吨/年,预计2020年全部建成投产.项目的主要功能分为四类,分别是:接卸LNG 远洋运输船运来的LNG;

储罐储存LNG;

加压气化外输和液态外输.本项目还将配套建设10万GT LNG泊位一座,长度415m;

引桥一座,长度190m.

二、项目前期工作

1、2014年2月和4月,玉环县人民政府邀请国内港航、油气等方面专家对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的选址进行初步论证,与会专家经过方案优选比较,推荐大麦屿港区白墩作业区作为最佳选址,并经县政府确定认可.

2、2015年4月,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列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1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计划的通知》(浙发改综合[2015]209号)内201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计划目录中的能源规划.

3、2015年6月,中油龙昌能源有限公司在宁波召开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与会专家认为该项目布局合理、选址合适、建设规模合理、目标市场基本明确,工程方案可行,各项建设条件基本具备,项目建设必要、可行.

4、2016年1月,玉环县人民政府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出《关于要求支持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的请示》.针对拟选址岸线尚属于大麦屿港区后勤支持保障岸线,建议市政府在台州港总体规划修编时对大麦屿港区规划予以相应调整,并通过相关论证后同意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选址在白墩作业区.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1、根据2012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玉环县域总体规划》(浙政函[2012]10号),本项目选址用地虽是港区用地,但未明确具体规划使用用途,若经论证该项目符合规划选址要求并作为最终选址的,则在总规修编时进行明确.

2、根据2015年3月玉环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玉环县域燃气专项规划》(玉政函[2015]18号),本项目拟选址范围内部分用地规划为玉环县的LNG应急储备气源站,LNG储罐规模15000m?,用地规模150亩(具体用地范围未定).若经论证该项目符合规划选址要求并作为最终选址的,则需对《玉环县域燃气专项规划》进行修改.

3、根据2008年7月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台州港大麦屿港区控规》(台政函[2008]58号),白墩岸线是船舶服务保障系统岸线,但未明确岸线后方用地规划使用用途.若经论证该项目符合规划选址要求并作为最终选址的,则正在修编的台州港总体规划应将此用地正式规划为LNG储运站用地. 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优势显著,可以与浙江省已有天然气供应源实现多气源互补,有利于台州市天然气供应布局,形成多气源安全供应体系,解决能源供应保障问题,满足地区能源供应需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玉环县人民政府和业主单位组织专家论证通过. 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选址用地虽与玉环县域总体规划、台州港(大麦屿港区)总体规划和玉环县域燃气专项规划不完全符合,但均可调整.并且该项目已列入201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计划目录中的能源规划,玉环县人民政府也已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明确提出开展该项目的选址等前期工作的建议,我局同意上报该项目的选址论证. 玉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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