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7-11-28
山东金岭化学有限公司2万吨/年硅橡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山东金岭化学有限公司2万吨/年硅橡胶项目已于2013年8月在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现阶段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写完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述 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万吨/年硅橡胶项目总投资4510.17万元,建设地点位于东营市广饶经济开发区(乐安街道)广凯路29号金岭化学有限公司厂区内,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等,总占地面积11453.35m2.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年生产107硅橡胶1.2*104t,甲基乙烯基生胶0.8*104t的生产能力.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由N

2、非甲烷总烃、甲醇和三甲胺等组成.N

2、非甲烷总烃采用管道收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含甲醇和三甲胺废气通入冷凝器冷凝后不凝气继续通入尾气吸收塔,经二级吸收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装置区内气体的定期检测以及加强设备、管道、管件的巡查和维修,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加强车间强制通风,可有效控制工程无组织排放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排放废气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

5、表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标准.

2、废水:拟建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工艺废水、化验废水、地面冲洗水、循环水清净下水和初期雨水,废水量为26099.9 t/a.循环水属清净下水可直接排放,其它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可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排入广饶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入预备河,废水不直接向地表水排放,对预备河水质影响较小.

3、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主要包括废滤纸、废包装物、生活垃圾等,固废产生量约为11.06t/a.废滤纸属一般固废,交由环保部门无害化处理,废包装物全部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固废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

4、噪声:该项目主要噪声源(各类风机、泵体等),经采取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各条规定内容的范围,属"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东营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2、项目建设符合鲁环发[2007]131号文《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和鲁环函[2012]263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相关审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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