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7-11-27
潍坊市寒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1总 则1.

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2.1.3成员单位及职责 2.1.4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 2.2办事机构 2.2.1工作职责 2.2.2组织体系 2.3成员单位职责 2.4工作机制 2.4.1会商机制 2.4.2专家咨询机制 3监测与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2预防与准备 3.2.1思想准备 3.2.2组织准备 3.2.3物资准备 3.3信息预警 3.4预警行动 4应急响应 4.1总体要求 4.1.1响应等级 4.1.2响应启动 4.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Ⅳ级)应急响应 4.5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级)应急响应 4.7信息报告与发布 4.7.1信息报告 4.7.2信息发布 4.8响应结束 5善后处置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2队伍保障 6.3装备保障 6.4物资保障 6.5资金保障 6.6医疗卫生保障 6.7交通运输保障 6.8治安保障 7监督管理 7.1宣传教育 7.3应急演练 7.4工作责任 7.5总结评估 8附则8.1预案管理与更新 8.2预案解释部门 8.3预案管理 9附件1总 则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预案》《潍坊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潍坊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寒亭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寒亭区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一次死亡(遇险)3人及以上或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和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政府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组织领导工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权限,负责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组织协调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 1.4.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及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施救技能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能力. 1.4.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区政府为主,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全力配合,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与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1.4.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4.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与职责 寒亭区政府成立寒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寒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2.1指挥机构 2.1.1工作职责 统一组织和指挥寒亭区辖区内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2.1.2组织体系 成立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 指挥部 ),总指挥长由寒亭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安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7个工作组. 2.1.3成员单位及职责 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寒亭气象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可以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决定增、减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2.1.4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参加.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抢险救援组.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公安消防部队及其他抢险队伍配合.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公安消防部队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先期救援,在现场指挥部的指导下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可根据救援实际情况,报请指挥部批准调动和指挥各种救援力量. (3)技术保障组.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寒亭气象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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