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7-11-04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7月30日9时00分至2014年7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本项目采购人、监管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 采购人: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联系人: 罗主任 联系

电话: 020-38295231 联系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 邮编:

510000 b.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

电话: 020-83642820-879 联系传真: 020-83642820-80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邮编:

510050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 2014年7月9日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2 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

第一篇第六点 关于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满足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6.2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7.3 定义 采购人:本项目的采购人是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监察审计室 .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答疑会 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 日3.采购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 日11 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由自查表、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三部分组成,合编成一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2.唱标信封一份;

3.电子文件一份. 投标样板 根据《用户需求书》要求设定;

13.2 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维护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15.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子包1: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子包2: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子包3: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子包4: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天(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或保函方式(未按照上述方式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越秀桥支行 银行帐号:3602064919200118287 16.1 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17.1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文件由自查表、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三部分组成,合编成一本投标文件. 2.唱标信封一份. 3.电子文件一份. 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投标文件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 唱标信封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唱标信封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1份) 18.1 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和密封 详见《投标邀请书》 22.1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投标邀请书》 24.1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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