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7-08-23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报送单位:大良分局 顺市监(良)案公【2015】19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顺监良罚字[2015]184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注册号 单位 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欣腾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号

440681000306472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梁剑明 经营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广珠公路红岗村委会路段4-2号三楼厂房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生产违法行为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及当事人供述,当事人于2015年5月3日、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15日分别生产了胜益?奶香馒头51袋、50袋和49袋,成本价1.

2元/袋,销售价1.5元/袋,2015年5月8日我局到当事人经营场所抽检了(2015年5月7日批次)10袋,剩下的均在我局送达检验报告前已销售出去.据当事人交代,上述三个批次的胜益?奶香馒头所使用的外包装袋均是同一批包装袋,是当事人新印刷的,只有该三个批次使用.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上述批次的胜益?奶香馒头的配料表,配料表中的复合膨松剂即葡萄糖酸-δ-内酯.按照1.5元/袋的销售价格计算当事人生产的上述三个批次的胜益?奶香馒头货值共225元,违法所得共计45元.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胜益?奶香馒头的标签不符合GB7718-2011中4.1.3.1.4的要求,食品添加剂(葡萄糖酸-δ-丙酯)未标示其在GB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

(七)项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的相关规定,属于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假冒伪劣商品名称及数量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

(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涉案的胜益?奶香馒头叁拾袋、包装袋玖拾个;

二、没收违法所得肆拾伍元;

三、罚款贰仟元. 行政处罚结果 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涉案的胜益?奶香馒头叁拾袋、包装袋玖拾个;

二、没收违法所得肆拾伍元;

三、罚款贰仟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2015年9月26日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9月11日 公布起止日期 2015年9月23日至2017年9月22日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顺监良罚字〔2015〕184号 当事人:佛山市顺德区欣腾食品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的编号:440681000306472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广珠公路红岗村委会路段4-2号三楼厂房 法定代表人:梁剑明 性别:男 职务:执行董事

电话:13302******* 2015年5月28日,我局依法对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广珠公路红岗村委会路段4-2号三楼厂房的佛山市顺德区欣腾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当事人正在从事糕点的加工业务.我局现场向当事人送达了我局于2015年5月7日对当事人生产的胜益?奶香馒头进行抽检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SN155896,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标签.我局现场检查没有发现上述批次(2015年5月7日)产品的成品,发现上述产品的包装袋90个、当天(2015年5月28日)生产的成品30袋,上述包装袋配料表上有以下文字:葡萄糖酸-δ-丙酯,当事人涉嫌生产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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